2005-12-02 16:32:23JC
晶晶書庫男體寫真二審判決不變 賴正哲將聲請大法官釋憲
【東森新聞報 記者蔣文宜/台北報導】
同志晶晶書庫販售進口香港男體寫真雜誌官司纏訟兩年,2日經過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仍以「妨礙風化」為由,作出宣判結果,仍維持一審結論,判晶晶書庫負責人賴正哲拘役50天,或者換算以1天100元單位的易科罰金。
2日早上10點之後,許多同志、性別及人權等多個民間團體,均到台北地方法院外,為這場台灣同志性言論自由的重要官司表達聲援。
晶晶書庫纏訟官司至今已兩年餘,民國92年3月至5月間,經財政部基隆關稅局五堵分局查扣,指稱晶晶書庫向香港書商進口有礙風化的猥褻雜誌,同年8月時又在搜索晶晶書店當場查扣店內雜誌,並依妨害風化墜罪將之起訴。
賴正哲憤慨表示,台灣口口聲聲說有人權,但作為成年人卻閱讀自由也受限,並指出,高等法院的判決證明刑法235條妨礙風化罪的荒謬,也認為法官對於猥褻的定義沒有既定標準,因此,判刑結果法官的主觀印象占了很大決定。
不過,他表示,會選擇以易科罰金方式服刑,也將聲請大法官釋憲,並參與廢除刑法235條的活動,持續為情色閱讀空間努力,為同志爭取更多的性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