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3 04:23:40汀(trista)

我很可憐

  本來這個標題是「我不可憐」的。但經過兩次不小心親手毀掉自己寫的千多字後,我已經覺得我真的很可憐了。

  好吧,連天也不要任何人知道我剛剛想的是什麼,沒人會知道,你也不會知道。也許,日記這回事,真的要自己寫給自己看的吧。

  我只是想說說感受而已,我真的只想把眼淚化作文字而已。分手以後的這些日子,我已經沒有再哭了。只是,今夜有點不對勁。我想哭的,也許哭了會好點,不過卻哭不出。

  我突然發現,我們已經距離很遠很遠了,很遠,很遠。比還是朋友的時候,更遠。其實我一早就知道,也感覺到,現在所謂的「朋友」,其實只是一個名字吧?已經不能討價還價,要求一句關心。「朋友」,只是留住一段已腐爛的關係的代名詞吧?

  但……我真的很辛苦!很辛苦呀!友人說,自己情緒低落時,還是不要讓男人知道的好,不然他們便會覺得很煩,也就不理睬你了。但我想,這樣的想法不會太可悲了嗎?我的傷心,是由誰而來呢?為什麼,我們要怕真感情的表達會讓人覺得煩厭?我不懂,我真的不懂。

  我也不懂,何以他可以快快活活的,他不是說還愛我的嗎?然而,他卻好像已經可以跟我了斷了,也不再理會我。我突然發現,是我笨了。

  真的笨了。這一切一切,不像是他為了離開我嗎?先是吵架,分手而做所謂的「朋友」,到現在的不聞不問。是我太笨了嗎?我怎麼會不知道?這不就是分手的技倆嗎?我真傻……

  醒醒好嗎?我知道我想要的不是這些,我要的都不是這些,不要再折磨自己了,好嗎?好好愛自己吧,既然連自己也覺得自己可憐。那又用得著別人可憐嗎?我愛自己就可以了呀!

  讓自己給自己力量!這個小難關,難不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