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4 11:58:56okii
20100514請假
今天被告知彈性休假,需要過那一個國訂假日才能啟用,因為我要離職,所以得改成事假或補休(不是寫照比例?看來是我誤解了)....
記得連續幾天做到零晨,十幾個小時只能換八小時補休(這並不是我想走的原因, 畢竟不常發生,忍一忍就過了,而是因為想留的因素不存在了)對我雖沒太大差別,只是如果沒有界限,會沒完沒了,就算平時很閒,我還是沒辦法待太久,雖然我有補休可用,但我仍選擇事假代替,以經濟效益來說這是非理性的!
但我寧願選擇薪水較少,小地方會替員工著想的地方,是因為可以保持好的心情來工作,因此我還是會這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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