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5 17:01:05okii

20091225盲點

換工作時,舊的公司通常會要求週五辦離職而新公司則要求週一報到,只是六日勞保業務不處裡,即使想提前週五去辦,勞保局還是不允許用預告方式辦理,只准辦當日的文件,所以通常會再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通知....

雖然N年後會領回,但邏輯上很不合理,我想設計制度的人不會是勞工,所以才沒考慮到這種狀況,而且國民年金不是照比例繳,更是奇怪??

只能希望不要從65歲延到85歲才能領年金就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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