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1 19:51:08Trevor

不會露於你面前(上)

在過去的10月份,仍然未感受到秋意,只是流汗的速度慢了一點而已。外出時總是大汗疊細汗,只要一踏出冷氣房一步,汗水便由身體各個排口位鑽出來,解決辦法有好幾個,踏到另一處有冷氣的地方、喝一杯冰凍冷飲吃一碗日式冷麵,或是用紙巾沬走在臉龐上流動的汗珠。

女的為了減低排汗的機會,除了把長髮用髮夾夾起之外,還穿著短裙上街去;至於男的,除了蘇格蘭男士之外,總不能穿上任何款式的裙上街,他們會穿上一條短褲,再加一雙露腳趾的涼鞋,為炎熱的天氣帶來一點涼意。

不過,由小孩到現在,我也不喜歡穿著涼鞋出街。點解?或者可以引用雷頌德的一番話:「我不喜歡穿著涼鞋的。一來自己的腳趾唔靚,二來著了涼鞋,降低自信心之餘,也令自己不安。所以除了拍戲劇情所需之外,一切私人活動或公開場合也不會穿著涼鞋出席。

這是他在電台主持節目時的一番話。

朋友對我笑說:你不穿涼鞋,又不穿波鞋,難道你一世也只穿皮鞋上街?不只一個人問,是好多人問,正如(我想大概)有超過二十位朋友問我為什麼不穿著牛仔褲,為什麼買衫總是買黑色等等。我覺得每個人都有一些只有自己知道的原因,或是基於什麼是身不由己的,好了,這個話題我們馬上跳過算了,總之,我的腳趾好正常,亦沒有圍黑邊,只是不喜歡露,露了會令自己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