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4 20:57:49蹤跡

一再躍上社會新聞版面的高中

  這間高中又有社會新聞了,和之前一樣,又是校內教師做出有損師德的行為。

  根據平面媒體報導指出2015年4月,某高中一位女性音樂教師(兼任該校三年級導師),為阻止班上一位女同學與別班男同學談戀愛,下令上述兩位同學不得談戀愛,但此位教師從其他學生口中聽說,此兩位學生仍有聯繫,一怒之下,竟將這位女同學帶至男同學的班級,在大庭廣眾、眾目睽睽下,喝令女學生說:「我是賤人,我不該與xxx聯絡。」;此外,並將女學生帶至理髮店,把女學生長髮剪掉,甚至怒罵:「你這個賤女人,到處給人幹。」,後來事情鬧大,校方才介入處理,延遲到本周(2015年12月4日)才召開性評會,記該師一大過,考績丙等。校方憑什麼給這種惡師,有再次傷害校內學生的機會。這個惡劣教師,做出這種犯行,應該給予丁等,解聘,不要再讓它,汙染這間高中校園了。

  狼師鳥人、涉入性侵案學務主任、騷擾女教師的教務主任(停聘後,又在今年7月回聘)、回聘涉及日月明功虐死高中生案的兩位女教師(其中一位竟然還讓他擔任該校輔導主任),在加上今天這個惡師,真不知道,這間高中的校方,為什麼如此縱容這些惡質教師!還讓這些惡師荼毒在校學生,到底把學生權益放在哪裡?另一方面,收留這些惡師,所帶來的負面觀感,也間接抹煞這間高中一些努力為學校學生付出的教師。

   等到事情鬧大,才處理?不是和之前,處理鳥人案的模式一樣,只是鳥人一直飛,飛了好久,把校園弄得臭氣薰天,鬧上社會新聞才讓它滾出校園一陣子。讓涉入性騷案主任又回鍋擔任教務主任、日月明功案的涉案女教師擔任輔導主任,在加上這個,一再發生醜聞,使校譽蒙羞。我國人民納稅錢,不是用來養這些惡質的公立高中老師!

報導來源:

(1) 蘋果日報 阻學生戀愛 師逼女學生自辱:我是賤人(2015/12/5 蘋果日報頭版)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1204/746627/



(2)自由時報 阻談戀愛 師逼高中女當眾稱賤人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38055

相關法條
(1)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十二款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十一;十三、十四款 略) 
十二、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