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的政客
政客的嘴臉,在選舉前後總是大相逕庭。選舉前,說要為民喉舌,為人民謀福祉,為人民拼經濟,要人民把寶貴的選票投給它。它的表情的多真誠懇啊,有些不知情的人民,以為它是真心的,支持它當選,然而,它贏得選舉後,卻又是另一張嘴臉。對於政策的推動不力,總說是在野黨杯葛,彷彿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不用負責。忘了它們自己是執政黨!至於有爭議的法案,透過政黨控制的方式,則以行政權綁架立法權,動輒得咎要用黨紀懲罰,規定它所屬政黨立委一定要支持它的法案與政策。這次的兩岸(國)服務貿易協定的爭議,就是行政權綁架立法權的最好例子。然而,它透過行政權,綁架立法權後,引起民眾示威抗議後,卻還是無動於衷。更誇張的是動用國家暴力攻擊示威的民眾,踐踏著前人辛辛苦苦爭取來的民主。民主國家下的政府及民意代表,對於公共政策或法案的制定與施行,本應透過社會各界充分溝通與討論,而非不是專斷地一意孤行,以個人意志為上,忽視社會大眾的不同聲音,進而動用暴力或運用媒體打擊反對民眾。
3月30日,50萬以上的臺灣人民上街頭表達對它及它所領導的政府團隊的強烈不滿! 至今,它對於民眾的訴求,還是以一貫的傲慢態度,從不正面回應,加上一句謝謝指教,以為這樣就能騙過民眾。相信多數的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會再被這種劣質的政客矇騙,在2014年年底及往後的選舉,投給這種惡質的政客所屬政黨一張反對票,讓它所屬的政黨再次成為在野黨,好好反省與學習如何尊重民意!
備註
這裡用它來形容這種政客,我想是最適合的。因為它,是用來形容毫無情感之物,對於人民的痛苦,它都聽不見、看不到、感受不到。為了避免汙染他,這個字,只好犧牲它,來形容這種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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