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7 15:45:05蹤跡
以尊重之名包裝歧視
有些人說:「我尊重你,但你是同志,所以你不能結婚。」
有些人說:「我尊重你,但你是同志,因為神說婚姻是一男一女所組成,所以你不能結婚。」
有些人更說:「我尊重你,但你是同志,你不能領養小孩,因為只有自己親生的才會愛小孩,領養小孩的人,不會愛領養的孩子。」
以上的論點,是我從守護家庭聯盟的主張看到的,都有尊重,但實際上一點都不尊重。
猶如最近的黑心食品(雞蛋布丁裡,沒有蛋;花生油沒有花生,只有香料)一般,該有的沒有,不該有的卻包含。
他們嘴邊都會說,我尊重你,但…
尊重背後,總有著但書。但是這些但書,往往包裝著歧視。
歧視同志,不能結婚、不能領養,還說同志不會愛領養的小孩。
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毫無根據,且荒唐。
我認為應該尊重同志結婚的權利,
因為婚姻是一種權利,不該只能標榜著「異性戀專屬」,排除同志,剝奪同志結婚的權利。
我一直在想婚姻的意義是什麼,婚姻真的要一男一女組成才能幸福嗎?
想了許久,我覺得婚姻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度過一生,而兩個人不該只限於一男一女。
看著守護家庭聯盟的論點,臺灣婚姻平權的路還有一段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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