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1 22:07:38沒有改變

當了一天電燈泡

[右老姐,左她男朋友](我姐的吃相很醜)

 
  今天因為想說要去剪髮,結果忘了安麗沒開

  後來跑去草屯,[其實今天最大重點,我要當燈泡]

  呵呵

  在草屯麥當勞吃中餐,他們兩個,很幸福

  說實在的,我跟姐都認為,姐的男朋友剪那個髮型,很像之前電腦遊戲的

  泡泡龍。 呵呵  

  後來呢,在草屯逗留了一下,回南投家樂福買一些普度要用的東西

  是的是的,我跟姐提那兩大袋回家,有夠重的重。

  結果到了4點多,我才知道,姐的男朋友這次沒有要在南投過夜。

  難怪喔,看姐的表情,感覺快哭快哭的樣子,呵

  我能體諒姊的心情拉

  


  反正,我今天當了一天的燈泡,要剪頭髮也沒剪

  算了 明天去育達領錢順便去剪

  鼻說:妳不要給我剪太短ㄛ

  摁 我知道 我短頭髮並不好看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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