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1年社會組語文競賽開始受理報名!
為鼓勵臺北市各機關學校及民眾加強語文教育,臺北市立圖書館將於中華民國101年9月1日(週六)、9月2日(週日)、9月8日(週六)舉辦社會組語文競賽,並選拔出代表參加全國語文競賽。歡迎年滿18歲,符合報名資格之社會人士踴躍參與。
競賽項目
(一)國語演說
(二)閩南語演說
(三)客家語演說
(四)原住民族語演說(分14種語別:阿美族語、排灣族語、泰雅族語、魯凱族語、賽夏族語、鄒族語、卑南族語、雅美(達悟)族語、邵族語、噶瑪蘭族語、賽德克族語、布農族語、太魯閣族語、撒奇萊雅族語)。
(五)國語朗讀
(六)閩南語朗讀
(七)客家語朗讀
(八)作文
(九)寫字
(十)字音字形(分國語、閩南語及客家語三類)
報名資格及限制
(一)凡中華民國年滿18足歲之國民,於101年1月23日前設籍臺北市滿6個月以上,或服務於本市之社會各界人士,包括大專院校教師、各級學校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大專院校在學學生、教育大學及大學教育學院研究生,均可報名參加。
(二)各級學校正式教師限以其服務學校所在地參加教師組競賽。
(三)凡曾獲得全國語文競賽(含95年度以前)該語言該組該項第1名,或近5年內(96年度至100年度)2度獲2至6名者,不得再參加該語言該組該項之競賽。
(四)每人限參加1項競賽項目。
*原住民族語演說題目、閩南語朗讀內容與客家語朗讀內容已公告於101年全國語文競賽網站(http://www.twsport.org.tw/language/content05.asp)「競賽內容下載」項下,請逕上網下載瀏覽。
報名時間
101年6月11日(週一)起至8月3日(週五)止。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按此進行線上報名。
凡利用線上報名者,須傳真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學生證或服務證明)以及相關聲明文件影本(參賽切結書、著作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至推廣課(02)27064556,方完成報名手續。
(二)通訊報名:於報名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證明文件影本(戶口名簿、學生證或服務證明)及相關聲明文件正本(參賽切結書、著作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以掛號方式寄至臺北市立圖書館推廣課,並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社會組語文競賽」。
(三)到館報名:持證明文件(戶口名簿、學生證或服務證明)於報名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親至本館總館1樓推廣課填寫報名表及相關聲明文件(參賽切結書、著作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
競賽簡章(PDF)
臺北市101年度語文競賽報名表暨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讓與同意書(DOC | PDF)
獎勵
(一)每項取優勝前10名,發給獎狀1幀,獎品1份。各競賽項目獲第1、2名應代表臺北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決賽,並應參加臺北市辦理之全國語文競賽賽前集訓,除不可抗力之因素並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同意者外,未參加集訓或比賽者,取消其市賽名次及獎勵;賽前集訓,無故缺席超過3分之1者,其資格由次1名次者遞補報名,原第1名者取消其市賽名次及獎勵。
(二)獲得優勝名次,屬公務人員或教師者,由其服務單位主管機關予以獎勵,第1名者記功1次,第2至3名者嘉獎2次,第4至6名者嘉獎1次。屬社會人士者,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行文其任職(或就學)之機關學校或公司行號,予以適當表揚。
(三)機關積極推薦或派員參加競賽者,由教育局頒贈獎狀酌予獎勵。
◎ 各項競賽內容及時間請自行下載簡章瀏覽
◎ 本次競賽過程記錄之影音、影像、著作及肖像權等歸屬主辦單位。
◎ 各競賽項目、報到、比賽時間、競賽員名冊及比賽地點,將於8月27日(週一)於臺北市立圖書館網站公告(並以專函寄送),洽詢電話:(02)2755-2823轉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