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8 00:01:17文十一

人生致命

電子信箱裡,有這麼一封信,
有人問我人生致命一些經典問題,
重點是,「想過了嗎?」

如果有一家餐廳,東西又貴又難吃,桌上還爬著蟑螂,
會因為它很近很方便,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光顧嗎?

這是什麼爛問題,當然誰會那麼笨,花錢買罪、找罪受呢?
但是換個場合,同樣的情況,自己或許就常常在做類似的蠢事。

有好多人都曾經抱怨過他們的情人或配偶,
品性不端、三心二意、還是不負責任;
明知道再這樣下去,在一起也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但卻「不知道為什麼」,還是要和他攪和下去,分不了手。
說穿了,只是為了不甘,為了習慣,這不也和光臨餐廳一樣?

因為怨恨已經比愛還多。
我看的驚心,不由的質問自己,
做人,為什麼要那麼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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