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6 08:48:59衛斯理

菁英專案(之二)

小玲是我四年前到仲介公司上班就認識的同事,我們一起到這家公司來,感情很好。

她成交的案件一向都指定我當代書,她喜歡我的專業和服務。

有一天她很高興的告訴我,我幫她先送銀行估價的房子成交了,要找我簽約。

不過隔了一天,店長就在店裡跟大家說:[以後代書都是由我店長指定]

當然店長指定的是長髪美女的代書。

為了這事,小玲打了好幾通電話向我道歉。公司聚餐時她喝了好多酒,跑來我身邊拉著我的手說對不起。

我跟她說沒關係,別放在心上。

然而,我和她幾年同事互相合作支持的情誼,也就此而中止,她不再找我做成交前的協助,我也沒再接到她成交的代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