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9 09:15:23total
現有觀光休閒環境的管理機制
現有觀光休閒環境的管理機制,各級政府單位主管與觀光遊憩相關的事務說明:
(1)交通部觀光局─主管國家風景區、民營遊樂區、觀光旅館、旅行社等。
(2)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都會公園。
(3)農委會林務局─森林遊樂區、國有林地之利用。
(4)經濟部水國營會、資源局等─水庫河川地(河濱公園)等。
(5)退輔會─農場(觀光農場)。
(6)教育部─高爾夫球場、國立大學之林場、農場。
(7)地方政府─地方級風景區、都市計畫之公園綠地、公共造產之遊憩設施,例如露營地等、民間休閒農場、商業性的娛樂事業,例如商業區內的遊樂場、電影院、工商綜合區等。
(1)交通部觀光局─主管國家風景區、民營遊樂區、觀光旅館、旅行社等。
(2)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都會公園。
(3)農委會林務局─森林遊樂區、國有林地之利用。
(4)經濟部水國營會、資源局等─水庫河川地(河濱公園)等。
(5)退輔會─農場(觀光農場)。
(6)教育部─高爾夫球場、國立大學之林場、農場。
(7)地方政府─地方級風景區、都市計畫之公園綠地、公共造產之遊憩設施,例如露營地等、民間休閒農場、商業性的娛樂事業,例如商業區內的遊樂場、電影院、工商綜合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