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失業補助金是否該延長至九個月或一年?
前幾天和友人在討論失業補助金是否該延長至九個月或一年,
我們也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也許有人會領完整個失業給付的錢之後,才會去找工作~若是如此,就失去失業給付的義意了。
但是友人也說了,他讚成失業給付延長~因為,這麼多年來,好不容易政府會做一些”直接”針對人民有利的事情,
若是那些錢,直接被官員給”污去”,倒不如回饋在人民的身上,來的有義意,也許,真的有太多的人,因為失業補助金,讓他們的生活不致於過不去~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
失業悲歌/平均失業5個月 2成5曾想自殺 2成1分手離婚 2009/02/16
主計處統計顯示,去年12月失業人數近55萬,創下統計(民國69年)以來的新高,預期還將持續走高,這其中甚至不包括靠打零工、短期工作或兼差維生的低所得低工時的「隱性失業人口」,究竟無正職工作勞工的現況如何?
最新公佈的調查顯示,失業勞動者至今平均待業5個月,其中6.88%選擇暫離職場,9成3持續找工作,1成3靠兼差維持生計;另外,待業者找到工作的信心呈現兩極化,4成1認為遙遙無期,卻有3成8認為3個月內可搞定;2成5曾因失業想自殺,1成1甚至萌生觸法念頭,還有2成1因為失業而和另一半分手、離婚;而目前失業的待業者中,7成屬非自願性失業,除2成為社會新鮮人外,其餘近半沒有拿到資遣費。
根據1111人力銀行的調查,自去年9月中旬發生金融風暴以來,不景氣席捲全球,更快速由消費/投資市場蔓延至就業市場,根據調查,無正職的受訪者平均已5個月沒有正職工作,更有32.94%無正職狀態持續半年以上,其中93.12%繼續找工作中,其他則因創業、進修、提早退休、回歸家庭等理由退出求職市場。
受訪的無正職勞動者中,68.48%屬於非自願性的失業,進一步詢問非自願失業的主要原因,40.09%因企業精簡人力、21.81%則因為組職調整/部門裁撤、19.16%屬於新鮮人尚未找到工作,僅5.07%回答考績不佳。吳睿穎發現,雖不少企業以績效自然淘汰為主要的解雇理由,勞工多半歸因於企業經營問題,這也透露出在資方喊價的市場中,「盈餘歸功於企業經營、虧損卻歸咎於勞工成本」的不公平現象。 王如玄說,建構延長失業給付啟動機制是下一階段工作,勞委會將在「就業保險法」修法後,另以子法訂定啟動的3個指標與條件。但何時提出子法,尚無時間表。 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行政院將在1週內把失業給付的修法版本送到立法院審議。 王如玄說明,先前與立法院協商「就業保險法」修法時,立法院主張當經濟情勢嚴峻時,行政機關得將失業給付延長至9個月或1年。這項修法方向符合總統馬英九延長失業給付至1年的政見,而且行政機關可依專業判斷啟動延長給付,因此行政院將於1週內提出修法條文。 王如玄表示,勞委會將先提出就業保險法修法,將中高齡和身心障礙者請領失業給付延長為9個月;並依立法院的要求,修法取得啟動其他對象延長請領失業給付的授權。 她說,目前失業率5.31%,平均失業週期26.07週,長期失業人數逾8萬人;民國91至92年失業率最高為5.35%,最長失業週期為32.44週,長期失業人數10萬人。相較於91、92年,目前失業未顯著惡化,因此全面延長失業給付的時間點仍待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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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1週內提失業給付修法 取得授權 2009/03/07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表示,將於1週內先提出修法條文,延長中高齡和身心障礙者失業給付至9個月,並讓行政機關取得授權延長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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