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1 18:28:12東南東

關於"NCC"與"和平促進法"的一些雜想

立法院為了NCC.今天又引爆了流血衝突.
有趣的是.在之前各黨派就已經摩拳擦掌.
委員們開會時穿著跆拳道服.迷彩軍服.鎮暴服.....不一而足.
一幅今天就是要打架的陣仗.

我個人感覺.NCC跟和促法是有點類似的東西.

先說NCC.朝野最大的爭議點在於....
執政黨版本是該委員會成員由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
在野黨則提出以政黨依國會比例推薦.再由國會同意.
其實就"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精神來說.
執政黨的版本.還算是正常的.
比較起各國.在野黨的版本則的確是少見.

同樣的.和平促進法把兩岸和平當作目標故然是沒啥好爭議的.
但是法案中規定要依國會政黨比例推薦產生"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
委員會決議事項經國會同意後形成政策.對行政機關直接約束.
那總統及行政機關的角色呢? 陸委會呢?

簡單的講.在野黨現在做的.就是藉由國會多數.把許多行政院的主動權移到立法院手上.
執政黨卻就是這麼不爭氣.
要由行政院提名人選.沒有人相信會是超然的.
考試委員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而和促法的"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
當然是對準了政府在兩岸政策上的保守與"無為".
沒事就"依政黨比例"產生的東西.明明是不該鼓勵的.卻都因為政府的無能無力而得到了輿論的正當性.

可是我要說一下.國家組織制度是百年大計.
還是不要因一時一事的狀態去炒短線.
國會常因各黨對立而不容易產生共識.效率上不如行政機關.
而且.咳咳.....立法院下次誰是多數還未可知哪!!!
釜底抽薪的方法還是換掉執政黨.老是在法律上做文章不是上策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