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4 11:27:00尚未設定

發行各式禮券應依稅法規定給予憑證!

營業人為促銷商品,而發售各式禮券時,應依據稅法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一、 商品禮券於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即俗稱之提貨券),營業人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
二、 現金禮券於禮券上載明金額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憑以兌購貨物者,營業人於發售現金禮券時不必開立統一發票,而應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如果發售的現金禮券,是約定由其他營業人憑券兌換貨物,則由承兌之營業人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
一般公司行號購買禮券,通常是作為饋贈或交際之用,如果是購買商品禮券自然是以統一發票入帳,若是購買現金禮券則應取得由發行禮券之營業人開立之證明入帳。
日本藤素 2019-12-20 1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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