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2 07:21:00z

當代中國新文學大系:史料與索引,劉心皇編選

  李敖,筆名敖之。吉林省哈爾濱市人。民國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年)生。在北平讀小學和初一,在上海讀初一,在台中讀初二至高三,在台北讀台大法學院,又讀文學院歷史研究所,但未讀完休學賣文為生,得識胡適,並受胡適資助。撰「播種者胡適」,引起爭論。從此研究胡適,不但由胡適而接受全盤西化的思想,又從而在習字上和筆名上都模仿胡適。遇文星書店經理蕭孟能,邀其主編「文星」雜誌,於是,大力攻擊傳統,鼓吹全盤西化。並對今昔之文化界名人,指名醜詆,因與胡秋原纏訟十餘年,六十年(一九七一),李敖因案繫獄,與胡之訟案始結。出獄後,經商,賺錢數千萬元,一般白髮蒼蒼的學術名人,都嘖嘖稱奇,為之驚異不已。

  李敖以繫獄較久,在「文星」時代之聲光,被人遺忘,為打知名度與電影明星胡茵夢結婚,從此,一舉一動,被大眾傳播工具所傳播,中國時報副刊,請其寫專欄,第一篇便以「李敖觀世音菩薩」為題,他要為世人救苦救難,接著是說,五百年來文章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狂態可掬。至此,李敖財、色、名三者得兼,嚐到人生得意的滋味了。

  六十九年(一九八O),蕭孟能向法院控李敖侵吞自其父蕭同茲遺傳下來的寶物財產。蕭之官司未見勝訴,但破壞李之形象,亦為蕭控李底目的之一。

  一個天才,對於社會有貢獻的一面,也有破壞的一面。國家政治上軌道,自有法律將其約束,使其不能離譜。否則,便有「國家時有才人出,各苦生民數十年」的危險。李敖習於文,行為如何,尚不傷大雅,假如習於武,便不堪設想了。著作有:李敖全集(將其他的單行本,都包括在內了)。

當代中國新文學大系:史料與索引,劉心皇編選,天視出版事業有限公司198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