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7 02:39:56小阿土

20090706戴爾事件的感想

 
事件原由:

戴爾為一間電腦行銷公司,透過網路以及直銷的方式銷售電腦,
這一次事件首先為網路上價格標錯,讓原價七千五百的液晶螢幕變成五百元;
事隔十一天之後,又發生筆記型電腦如果選擇更改顏色,
網路上的價格計算會從六萬元降到兩萬元,造成許多人瘋狂下單搶便宜。
看了幾個電視新聞台,對於這個新聞的相關報導,
幾乎都在責怪戴爾的不是,甚至有記者或主播在採訪的時候刻意挑人訪問,
要求戴爾必須要照著標價來出售商品。
平常沒有什麼聲音的公平會也跳出來說話,要幫消費者討回公道。
各種陰謀論紛紛在新聞台上出現,例如:騙個人資料啦、趁機打廣告啦…等等。
到今天為止,雖然戴爾決定給予兩萬元的折價卷,
但曾經以「鑽信用卡漏洞」而出名的楊小姐,
還是認為戴爾用這件事做為自己宣傳或騙取個人資料的打算打跨國官司;
立委黃偉哲甚至要求戴爾應照原價原訂單出貨。

一則新聞,看出了台灣新聞媒體及某些人道德淪喪至此,真是令人心寒。
首先,售價的標示和市價差異太大,這很明顯的是價格標示錯誤,
一堆人利用這個錯誤而瘋狂下單,很明顯在佔人便宜,
畢竟一轉手就是高額的利潤,很少有人不動心的;
其次,新聞記者隨風起舞,也不去探究原因或是做平衡報導,
縱使戴爾犯錯在先,但這件事會成為大新聞無非是人性中的貪念,
對於重視信譽的公司如此打壓,而起貪念的人卻給予鼓勵(要求照價出貨)。
如果小阿土是大公司總裁,一定給台灣人極低的評價,甚至把台灣視為高風險市場。
這對於台灣未來經濟發展不是件好事。

小阿土曾經使用過戴爾的產品,
雖然它的單價高,不過品質和售後服務的確令人滿意。
不過基於價格上的考量,除了公司使用外,卻再也沒有買過它的產品。
售價標錯,而且錯得很明顯,基本上不認為是天大的罪惡,
不能讓下訂單的人有所損失即可,提供比目前市面上還要優惠的價格購買該公司任何產品,
已經算很有誠意了。
至於那些因貪婪而多下訂單的消費者,並沒有補償的義務。
對於因他人的錯誤而得利算是詐欺或侵佔,
就像購物因店員多找錢或是提款機故障而溢領金錢已經是犯法的行為,
那麼那些利用這次錯誤而大量下單的人,不算犯法嗎?

之前覺得台灣是中國五千年來的典範,人民和善純樸且有禮,
最接近大同世界的理想。
然而這次看到這麼多貪婪的人們和報導,
雖然只是小小的一件事,卻讓台灣人的道德觀感退了一大步,
利用別人的過錯,這種強盜似地強取豪奪是正確的行為嗎?
謀閉興而竊亂作,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理想又更遠了。
真希望這件事情儘快落幕,也希望新聞報導或是那些「名人」能夠有所良心道德,
不要讓這件事情再繼續擴大。

禮運大同篇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
男有分,女有歸,貨 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
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肚臍安 2009-07-08 22:59:13

我是個消費者,買電腦也很摳,但,不想貪人犯錯時的便宜…不正常的標價,只會讓我懷疑產品的品質。
不想說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但,拜託!
消費者們,享受權益之外,是否也應該盡一點責任,維持基本的道德感?

禮運大同篇,不是烏托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