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0 16:34:25Vincent

外國人能否為候選人站台?

根據TVBS報導,外傳,美國前AIT理事夏馨來台,
將不排除會為謝長廷站台催票….
對於此一傳聞,馬英九表示:
「按照選罷法規定,好像外國人是不能這樣做,而且
她已經不是美國政府官員了,所以她的發言不能代表美國政府。」

馬英九特別強調夏馨已經不是美國政府官員,而且
外國人也無法為台灣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助選,
因此,如果有這樣的情事,應該由中選會出面處理。

馬英九對於外籍人士幫綠陣營站台,似乎頗不以為然,
並且認為那是違反選罷法的行為,必須加以“ 處理 ”。

不過,反觀馬英九自己的場子,他似乎又不認為
“選罷法”應該對自己產生規範…

君不見,那位到處幫他助選、拉票的馬大姐,
好像就屬於擁有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人”;
如果馬英九相信自己的守法精神,那麼,
馬陣營是不是早就違反了選罷法,該敦請中選會加以“ 處理 ”呢?

我想,馬英九應該又會提出一套
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論點,把焦點模糊掉吧…

說到頭,他還是堅信,任何法律都不能凌駕于馬英九的個人利益之上;
法律的本質,只是讓國民黨用來約束其他人的工具;
其宗旨在於馬英九最擅長的“ 有但書 ”如下:

任何法條與規定,凡抵觸馬英九自身利益者,均視為無效, 欽此~~~~
( 畫面 : 泛藍眾支持者與媒體, 跪拜高呼萬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