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5 14:30:27*~星空浪子~*

舞蹈藝術政策白皮書(放棄)

台灣已邁入已開發國家,但是中華民國政府卻依然乎視藝文發展。導致人民得不到尊重與文化認定,許多人才與資源紛紛出走,至歐美國家尋求更具內涵的生活與生活水準。台灣(中華民國)發展藝術已是當務之急。

台北,流行音樂已成為華語流行音樂中心,如此成功使因於台灣是第一個亞洲民主國家,思想奔放與多元。但此時此刻台灣已不再具有此項優勢,中國大陸挾著世界最大內需國的優勢,在經濟發展突發猛進之前,國家早已投下大量資源發展藝文體育。台灣也無可匹敵。
自光復以來台灣民間藝術教育已經走過六十年三代以上藝術家培養、傳承的艱苦歷程。創造了許多新生命及文化,從培植養成走向藝術輸出;


台灣已經在亞洲文化上開始站有輸出的能力了,不斷的有各類舞者、編舞家在歐美發光發熱。反觀台灣文藝與舞團水準卻沒有提升,始因於目前台灣並沒有足夠的藝術欣賞人口來支撐職業舞團的基本營運。優秀的編舞家、舞者至國外尋求更多舞台與機會提升,國內藝文惡性循環停滯不前。以至於台灣藝術人才外流,文化、國家定位難以凸顯。

◎良性循懷:養成>塑造>舞台呈現>人口增加>養成......
◎惡行循環:教學資源不足>沒競爭力>沒舞台>人口下降>教學資源不足....

目前台灣不管在教育養成與塑造上早已有一定規模,足夠能力扶植出具職業水準舞團;但卻在現實的觀賞人口與消費票房上得不到相對利益,難以使企業集團立即投入需長期經營的文化產業。

沒有大型企業願意頭入這短期難見利益回收之產業,國家文化水準不易提升,人才出走,缺乏自我文化,人民對國家定位模糊,人才外移、各產業優勢漸漸瓦解,沒有獨立文化的台灣,終究成為中國大陸的附庸、美日的跟班。

以舞蹈藝術個人之淺見為,由國家出資投入這目前企業還不願意出資的舞團,成立國立舞團。其中舞團團員、編舞家、行政人員皆與公務人員待遇相同。人事演出執行費約粗估每年新台幣兩千萬元開資,由文建會另行編列預算。整合救國團、藝術節、各類體育賽事。完全由國立舞團負責之。

公務人員使藝術家更有保障,旅外人才願意回國投入經營,家境不佳無法出國者,也有機會選擇留在本國國立舞團工作。

在國內各地區,國際水準的劇院一個個完工,但卻沒有一個台灣舞團有足夠能力或金錢去承租。可預見的是,這些劇院是提供給外國舞團演出,要台灣人送上大把鈔票。外國舞團賺了錢,就離開台灣;留下的驚奇,只是給台灣年輕藝術學子離開台灣的想法。

成立一個國立職業舞團,絕對是目前國家在文化、藝術,甚至成為未來兩岸上重要競爭籌碼。


最後,我去查了些資料,回經濟面看成立舞團。
實在不可能,所以決定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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