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7 23:10:56Chun Hao
完全人與永生
陳娟
經文:太19:16-24
一個人要想得到永生,就必須成爲一個完全人;那麽,一個完全人當有怎樣的表現?
一、守神誡命(太19:17-20)
1、守神誡命是愛神的人(約壹5:2)。
2、守神誡命是忍耐的人(啓14:12)。
二、變賣一切所有的(太19:21)
1、舍棄世上物質
(1)财主進天國是難的(太19:23)。
(2)錢财使人陷在迷惑和網羅裏,使人離了真道(林前6:9-11)。
(3)隻有舍棄,才能爲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持定永生(提前6:18-19)。
2、棄絕罪惡
(1)舊人除掉,才能穿上新人(弗4:20-21)。
(2)新人更新,如同造他的主(西3:9-10)。
三、分給窮人
耶稣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1、神憐憫困苦的人(太14:13-14,15:32)。
2、神叫太陽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
四、跟從主(太19:21)
1、跟從主到底
(1)信心堅持到底(來3:14)
(2)除去一切的纏累,放下世上的憂慮(太8:22;來12:1-3)。
2、事奉主到底
(1)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太10:37-38)。
(2)爲主努力傳揚福音(徒1:8)。
(3)爲主撇下一切(太19:29)。
(4)爲主喂養群羊(約21: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