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7 23:08:34Chun Hao

只要祝福不可咒詛

周信義

經文:羅12:14。

一、人常咒詛别人

1.咒詛仇敵(民24:10)。

2.咒詛惡人(士17:1~2)。

3.咒詛有權勢而作惡者(傳10:20;箴24:23~24)。

4.咒詛富裕而不道德者(傳10:20;箴11:26上)。

二、不可咒詛

1.咒詛是惡言爲神憎惡(詩34:13;彼前2:1)。

2.頌贊神的話與咒詛人的話不可同出一口(雅3:9~12)。

3.主要按人口所出的話審判人(太12:34~37)。

4.當謹慎勒住舌頭,棄絕一切惡言(西3:8)。

三、隻要祝福

1.祝福你所喜愛的人(箴11:26下;撒下6:18~20;19:39;伯29:13;31:20)。

2.祝福咒詛你的人(林前4:12;路6:28)。

3.祝福逼迫你的人(羅12:14上;太5:44)。

結語:隻要祝福,不可咒詛,是信徒當努力的品行;如此才合乎聖徒體統,才完全如天父一樣;這也是承受福氣之門路(路6:36;太5:48;彼前3: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