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7 10:59:38Chun Hao

第四章 因信稱義的先例-亞伯拉罕

第四章因信稱義的先例-亞伯拉罕

 

一、亞伯拉罕蒙稱義的條件-信

1.行爲以外(1~2;創11:27~32)他是迦勒底的吾珥人。

2.相信神(3;創12:1~4)。

3.神的恩典(4~8;創17:1~8)。

二、亞伯拉罕蒙稱義的光景(4:9~16)

1.未受割禮以前(9~12)七十五歲蒙揀選(創12:4),九十九歲才行割禮(創17:9~24)。

2.沒有律法以前(13~16),律法從摩西開始。

三、亞伯拉罕蒙稱義的信心(4:17~21)

1.信神是「使無變爲有的神」(17~21)。

2.信神能「使死人複活」(17~21;來11:17~19)。

◎主耶稣稱信他的人爲義(25)

1.應許:稱他爲義,這句話,不是單爲他寫的,也是爲我們寫的……(23~24)。

2.成全:耶稣被交給人……是爲叫我們稱義(25)。

3.稱義:就是我們這信神……叫我們稱義(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