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5 00:37:09Chun Hao

主阿!我當作什麽?

經文:徒2:3-10。
引言:掃羅被主選召,他首先尋求認識主,“主阿,你是誰?”然後尋求明白自己在主面前應盡的責任,“主阿,我當作什麽?”爲要使自己得主喜悅,與蒙召的恩相稱。
一、“進大馬色去!”、“進城去”(徒2210;徒96
“城”代表“教會”,“大馬色”:審判官之意。
1、 進教會(有審判之道的教會)慕道,熱心聚會。就必因神的道,明白自己當作什麽?
2、 神不在城外指教你,他必藉教會傳道人指教你。
3、 故不可停止聚會(來10:25)
(1)奉主名聚會有主在其中,“必有人”(徒9:6)的指教,就是主的指教(太18:20)
(2)聚會是教會信徒的信仰生活。
(3)聚會雙向工作:付出:敬拜神,向神獻祭。收獲:聽聖訓,求真理。即:向神說話(唱詩,祈禱)與聽神說話。
(4)神的道:對信心、虔誠、虛心的人是恩言。是靈食靈飲,是生命糧食,是醫治全體的良藥,是人生路的腳燈路光。對于罪人、惡人、驕傲、不信的人卻是兩刃利劍,是大錘是刺棍(傳12:11)        
(5)故神賜傳道人的道:有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
戒人、勸勉人(提後4:2-4)
(6)聚會的态度:
◎ 信心(來11:6)
◎ 用心靈與誠實(約4:23-24;傳5:1)
◎ 虛心受教、渴慕的心(賽50:4-6;太5:3,6)
◎ 唯主命是從(耶42:6;雅1:22-25)
二、“起來……受洗”(徒2216)(自潔)
(一)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1、 原罪:原有的“必死”之罪,遺留的罪性(羅5:12,14)。此罪無法悔改,也無法用立功贖罪。(羅3:27)
 2、本罪:本身違背法律(天法、誡命)
(二)罪的結局就是死:身死、靈死、永死。
(三)救主成全贖罪祭于十架:免去世人的罪。(約壹49-10316;約316-18
(四)信而受洗(罪赦)必然得救(可1616;徒238
▲ 受洗:“信”即信耶稣是救主;信聖經是神默示;信真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信受洗禮的物質活水,在看不見的靈裏有主的寶血與聖靈的運行(約壹5:6-8)。
▲ (可16:16不信得必被定罪)。          
三、“隻管講,不可閉口”(徒18:9;8:15;22:15)
(一)基督徒當負起主所托付傳福音的責任(可16:15-16
彼前2:9)。
(二)救人的道要憑愛心傳(見死不救虧對良心)。不可
閉口。
(三)純正,正義的道:要靠主勇敢傳。有主幫助,不
要懼怕,隻管講。因這城裏有神的百姓必須領出來。
○ 不傳福音便有禍了,責任已托付了(林前9:16-17)
▲ 一錠銀子賺了十錠的忠仆,是神所喜悅的(路19:16)。 
四、“爲我的名,……受苦”(徒9:16;賽1:25)
(一)立志作聖徒受苦是預定的(提後3:12;徒14:22)
(二)明白有苦難,所受的就不覺得痛苦。會甘心樂意忍耐(賽1:25;徒5:41)
(三)受苦爲了體驗救主大愛。
(四)受苦爲了磨掉菱角,煉淨雜質(彼前4:1)
(五)受苦爲要學習主的律例(真理)(詩119:71)
(六)受苦爲要與主相同背苦架,進入永生神國(啓7:14-17)
○ 神給各人的磨煉不同,現在好好磨煉,将來才能在大患難中得勝,“你若遵守我忍耐之道,我必在天下人受試煉的時候,保守你免去你的試煉”(啓3:10)。
結語:認識主是誰,還要認識自己在神面前應作什麽,以盡自己的本分,努力向标竿奔跑,走完自己的路程,就必得着所應許的(來10:36-39;徒2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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