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4 16:56:09Chun Hao
靈筵之邀
經文:太22:1-14
引言:主耶稣講比喻,通常是有針對性的,爲要闡明真神救恩的真理。主耶稣于“太”21:28—22:14,針對當時猶太人信仰,連續宣講了三個比喻:“兩個兒子的比喻”,“兇惡園戶的比喻”和“喜筵的比喻”。這三個比喻内涵一個比一個豐富和深刻。“喜筵的比喻”的内涵已從猶太人涉及、擴大到外邦人,因而其意味更加深長。這個比喻顯然是屬靈的靈筵之邀。
一、“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
聖經中,神的救恩是以“筵席”來比喻,歡迎人們前來分享(賽25:6;詩23:5)而神人和好關系的建立,或神人間親密的團契,就以“婚筵”來比喻(賽61:10;何2:19;林後11:2;太8:11,22:1-14)表示神的救恩被人接受,因而神人同樂,喜慶的景象。
主耶稣設比喻說“我的筵席”乃指屬靈的天國筵席(太8:11),“羔羊婚筵”(啓19:9)。這筵席已經預備好了——因主已飲盡苦杯,将救恩成在十字架上(約19:30)隻等人們前來赴席,享受這豐盛的恩典。
弗1:8-9“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能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
神的智能就是人所當着愚拙的十字架道理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1:18、21)而神預定的美意,“乃是從前所隐藏,神奧秘的智能,就是神在萬世之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林前2:7)具體而言:“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爲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耶稣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着稱贊;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裏所賜給我們的。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盛的恩典。”(弗1:4-7)
林前2:9“神爲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未曾想到的”!因爲神在創立世界之前,已經預定在基督裏所要揀選的人。由此可見神的預知是參透宇宙、超越宇宙的。這樣,我們就不難理解:在始祖犯罪後立定“女人的後裔”(創3:15),即被稱着“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的基督爲人類的救主,實在是真神美好的預備。
預定基督的救恩顯明了神愛人的美意;預先揀選則顯示了神的預知與主權。信從和傳揚這十字架的道理,是我們對神預備恩典之美意的正确而最好的回應!
二、多次多方打發仆人邀請賓客
“喜筵比喻”所描述的“王”(真神),幾次三番打發仆人,邀請被召的人來赴婚筵,充分說明了“王”的熱心與誠意。這些被差遣的仆人,是指:從創世以來,藉着先知在各個時代召呼猶太人來得救恩(路1:70),卻不肯來。
在主耶稣時代,第一次所差遣的仆人,如施洗約翰、使徒們,及七十個門徒等。第二批是指,聖靈降臨的五旬節以後,教會規模擴大,而差遣如司提反、保羅、巴拿巴等工人;他們傳主已受死、複活、救恩已經成全(徒2:38-39,3:19-26)。即“筵席已經預備好了……各樣都齊備!”但猶太人隻顧忙于俗務,而不肯來領受恩典。正如先知所言:“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們随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賽65:2;參耶6:16)。他們恨惡并将報佳音者施以暴行、淩辱、殺害(太23:37;徒4:3,5:40,7:58)等。其罪行之深重以緻招來,主後七十年羅馬軍燒毀聖城,猶太人徹底亡國的悲劇(太22:7,23:38)。
因爲猶太人的不信,不順從,成了外邦人蒙恩的時機(太8:11-12,徒13:46;羅11:11、20)。從此,初期教會傳福音的事工開始了一個新的拓展階段,即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進而傳入撒瑪利亞,直到地極(徒1:8)。傳福音的對象不僅是猶太人,而是“到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招集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太22:10)形成了有來自各方、各國、各民,或男或女所共赴的屬靈大筵席。他們在基督裏都成爲一了,并且既屬乎基督,就是屬靈的亞伯拉罕後裔,是照着應許承受産業的(加3:28-29)。
神的愛極其奇妙(約3:16-17),他介入了宇宙,道成肉身,就是稱爲神獨生子的耶稣。“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爲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了人的樣式;既成了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緻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世界上除此絕無僅有的事,就是創造宇宙萬有的大君王——真神,自己“道成肉身”,并成爲仆人——主耶稣,曆經仆人一切的神聖職責。屢次三番呼喚、規勸,邀請世人共赴救恩之筵,并且爲此舍命犧牲!通過聖仆耶稣,表彰了神深沉難測的愛,其恩寵極大無比;通過神仆耶稣,爲新約恩典時代神的工人,樹立了當效法的完美榜樣。
主耶稣曾立定一個目标——“人子來,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主耶稣更是抱定一個使命——爲完成十字架救恩的父神的旨意(路2:50;約12:27;太26:39、42;約10::18)。所以主耶稣凡事謙卑、赤膽忠心、完全順命、無比殷勤,他貧窮得一無所有,受疾苦而無悔,身釘十架被槍紮入、撕裂血灑滿地,将命澆奠而無怨!
今日神的教會:有多少工人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奉差譴出去完成神的工作?
今日倍受恩寵的人,我們扪心自問:我曾何時立志願意爲仆?
今日神的工人,我們省察自己:我曾幾何時堅定仆人的神聖使命?我有幾樣仆人的美德——謙卑、忠心、順命、殷勤……?受苦能無怨嗎?受貧窮是否自甘無悔?我們自我察驗:爲主流過多少汗水?爲主受過多少辱罵、冤屈?爲主又流過幾滴血?既或有之,是否我們所配得呢?(徒5:41)。
三、“隻是所召的人不配”
“喜筵的比喻”中,被召的對象有兩種,且有先後的次序:首先是猶太人,“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羅9:4);其次是外邦人,因爲猶太人不接受主耶稣是基督,救恩自然臨到外邦人(羅11:11、20)。
猶太人憑着神對他們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理當配受神的恩寵,爲何被召時反而成爲不配的人?其根本原因,不是神改變了應許——“神是信實的”(林前1:9),而是他們不信的緣故。其不信有典型的三種人:
(一)“不肯來”(太22:23)
這種人沒有更多的理由,不肯就是最大的理由。“不肯”即“不情願”,或“不想望”的意思;是屬内心潛在的情感,意念所不願的。這是出自罪人内在罪性的反映,也許本人的悟性也未必曉得這是怎幺一回事。然而,罪人對待神的基本态度就是想逃避遠離神(創3:8;弗2:13,4:18)和抵擋神(詩2:2,約壹2:22;西1:21)。
Δ有一位慕道友,經傳道人的見證、論道,對神及真教會,都有了初步的認識,并表示由衷的感歎以往的不知,心中暗想:如果今晚神能夠給我托夢,我明天就信主。神果然在他剛躺卧床上時,并未入眠,忽然屋頂不見而通天,見一位慈祥老人,身穿白衣向他招手示意:“上來吧,上來吧!”他心裏卻說:“不要,不要!”又感覺身體上飄浮起,而小孩耍賴似地蹬腳,心裏說:“不要,不要!”醒後不久,如上異象旋即又發生,且感到一股熱風充灌全身,非常舒适,老人又招手,身子上浮,他心裏大喊“不要!”最後回到現實中。當晚平安睡到天明。第二天心情舒暢無比。
這位慕道友的不凡經驗是屬見了異象——神以異象召乎他信主。他心裏拒絕。可以說就是一個罪人本性裏拒絕歸向神、信靠神的有力明證。
有許多人“不肯來”接受主耶稣,其性質就是如此;或是因爲仍然喜歡罪中之樂而不情願歸向聖潔的神。他們在聽到福音真理時,心裏很不情願,悟性中也茫然失去應有的敏感。他們對信仰的态度,要幺極其的迷蒙無知,而成真正的“信仰白癡、宗教盲”;要幺是故意的抵擋不信神。正如主引先知的話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太13:14)其實他們隻要有一絲兒探索求知的态度、心思和舉動,就不緻于錯過信主的時機,殆誤終生了。
(二)“不理就走了”(太22:5)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田裏去;一個作買賣去。”
對仆人的召呼、邀請“不理”,是指那些人對待所傳主耶稣的福音極其冷淡,視爲草芥,以爲不值得理會。而認爲眼下最重要的是作自己要作的,求自己所求的;他們把信仰,這一人生最大的,真正當求的事擱下,撇開不理,忙于俗務事業而不可開交。
1、“一個到自己的田裏去”,是代表着一大類型的人:
“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專以地上的事爲念”(腓3:19)就如“無知的财主”那樣,專營田地裏的出産,自我安慰說:“靈魂啊!你有許多财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隻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吧。”(路12:16-21)
自古以來,有多少人不正是這樣嗎?他們勞碌一生,隻爲積累占有更多的财物;或者留給子孫,或者爲死後帶到陰間給靈魂享用,所以要講究喪事如何操辦,帶去多少随葬品等,實屬無知。
基督徒絕不應當如此。我們要留給子孫最寶貴的遺産是對真神的信仰;我們在地上是作客旅的,我們的生命不是要寄托于世人所虛構的陰間。而是保羅所說的:“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複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爲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西3:1-3)。
2、“一個作買賣去”,又是代表着另一大類型的人:
他們在世界的大商場,精于賺赢,事奉的是“瑪門”(太6:24),心存“金錢是萬能的”信條,所以他們的心總是妄想賺得全世界。爲了裝下世界,就首先掏空了自己的心靈,包括内心的平靜、安穩和快樂等等,而對真神的信仰置之不顧。随着不斷裝進金錢,就漸漸改變了自己,最終喪失了自己,而成爲貼金的塑銀的“名人”——一個沒有永生生命的受人崇拜的金銀偶像。
原來作買賣的是人,要買賣的是商品,賺與賠是買賣的結果與利益的所在。人原是商品的主人,買賣這一遊戲的主導;由于執着、關注利益,而患得患失,不由自主地使自己成了商品被買賣。這就是迷失了自己,賠上了自己。賺與賠實際上是依照“守衡定律”運行的得與失。在賺的同時也在失去;在得了多少的同時也得賠上多少。
基督徒當認真思想、衡量、對待這一賺與賠、得與失的公理。
如果你因爲賺了許多而向神感恩,是否也當向神認罪?因爲你在信仰上失去了許多!教會裏爲這種賺而感恩的不少,同時能爲失去而認罪的實在奇缺。
嚴格說來,當你“作買賣去”了許久,又賺了回來,卻是以犧牲信仰和親近神爲代價;應當知道,在此前你已将自己、将神和信仰都當成了商品,置于買賣的商業關系中了。
因此,當你感恩奉獻或作見證時,當想想,神還與我同在嗎?他怎幺收納我的奉獻呢?再者,我們當留意周圍的人,是不是有個别人賺了許多,最後卻不再感恩了;因爲他們已經幹犯了“十誡”,喪失了自己,離棄了真神,無顔面對神。同時,我們更當效法那些始終以信仰爲重,尊重神爲大的人,無論身處何方,都能作福音的種子與火苗,把真道帶到各處去,結果不但福音傳開,同時也蒙神賜福。這就是真賺“雙赢”——信仰保守進步赢,神也祝福财物赢。因爲他們是遵照主耶稣教導的秘訣:“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
基督徒生活在世界上,免不了勞碌,但神的話更不能忘記,而要深思——路12:34;提前6:9;約壹2:15;路9:25。
(三)“拿住仆人,淩辱他們,把他們殺了”(太22:6)
拿住仆人,進行淩辱、殺害的屬不信的人中最惡劣的人。這些人的特點是自以爲義,時常扮演着護教士的角色;内心充滿血氣,所以也憑血氣行事,采取各樣行動對待神的工人。他們似有熱心卻無真知識(羅10:2)。他們以師尊自居卻不教訓自己;又以宗教領袖自诩處處伸手幹涉、百般刁難别人,卻不管束自己……。
約壹3:15“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注解:恨,即不愛之意)凡屬情欲的事,比如“……仇恨、争競、忌恨、惱怒、結黨、紛争、異端、嫉妒……。”(加5:20-21)都是顯而易見的事。若以此對待神的工人及教會,其性質無異于淩辱,迫害神的工人,是攻擊神的。這等人都不配被召進入神的國。
讓我們謹記主耶稣的命令——彼此相愛!(約15:10、12);
讓我們牢記使徒的教訓——要敬重神的工人,不可诽謗(貼前5:12-13)。
四、“被召的多,選上的少”
神愛世人,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彼後3:9),所以打發仆人召喚、邀請的對象是具有廣泛性,打破了人的善惡标準,即不論善惡都是被召的對象。
然而,被召的多,選上的少,這是要顯明神救恩的珍貴,和享受這救恩的資格——要“穿禮服”。按常識說,參加王家婚筵不穿禮服,是極大的無禮和不相稱的。因而雖然被召入内,卻不得享受婚筵的一切豐盛。
聖經裏,“禮服”是指信徒所行的義(啓19:8),即使人成聖的好行爲。
在有些信徒的印象中,都以爲受洗、受聖靈了,就能得救,因此忽視了稱義之後成聖的追求,以緻沒有實在的基督化的信仰生活,沒有與救恩相稱的好行爲、榮神益人。豈不知,成聖的好行爲是關系到能否進入天國,是否相配得享天國福氣的資格。
讓我們真正履行主的教訓——作鹽作光,追求勝過“文士法利賽人”的義。
結語:
神是愛,其福音真光已普照世界,其恩雨要普降萬人。天國的福音信息是傳遞給世人的請柬,天國福份是屬靈的筵席。真教會的信徒人人都是神的仆人,當負起傳福音的責任,行動起來,不單言傳,更要救己救人。真信徒在這人欲橫流的世界,也要格外保守自己不受世俗引誘,而不緻失去愛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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