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0 20:10:31小草

第八一籤 中平 中吉 壬甲
寇公任雷陽 寇公任雷陽

假君財物自當還
謀賴心欺他自奸
幸有高臺明月鏡
請來對照破機關
▲聖 意
訟莫欺。依本分。病遇醫。名休問。
婚慎求。事審辦。孕保安。行人鈍。
▲東坡解
負人財物。欺賴自奸。幽有鬼神。顯有清官。
一朝照破。難逃其禍。每事依心。無施不可。
▲碧仙註
本分兩字。合天合地。
若有虧心。神明共棄。
本分公平。合天合地。
若有虧心。神明共棄。
▲解 曰
此籤先難後易。欺人自欺。反惹其禍。只可修心向善。
暗有神明佑護。不可妄為。訟終凶事莫想。休求名利。
婚宜審可也。病者醫。行人緩。風水遷改。孕生女。
求財依本分。
▲釋 義
凡事在前半月。占者防小人侵害。財物欺賴在後。
半月占者主訟得理。財得利。病得脫。要當事。莫相欺也。
▲占 驗
江右一人負屈。屢訟未勝。後遇山東趙耀為按察使。
其冤始白。趙本清廉。且趙與照同應明月照耀之義。
又(清)同治。甲子。九月髮逆陷漳州城時。(髮逆指太平天國留髮)
晉江令葉公。為霖占此籤。至十一月。
果有高提臺帶兵來剿賊。應高臺破機關也。
又一婦人往府口探親。回時遺失一釵。遍尋無蹤。
因到廟占此。有為解曰。何不再向姻家覓看。
婦從其言。果於外戚門前府。照墻腳拾得銀釵。
己被糞穢遮蓋。惟一柄露出。故路人莫之知也。
此自當還句之應巧甚。
△故 事
叔公任雷陽
宋。寇準。字平仲。下邽人。年十九舉進士。
真宗時知同州判。永興軍。盡心民事。
每日有一時之閒。則有一時之滯後。
拜相決策。成澶淵之功。出鎮大名眨雷陽。
準內儉外奢。寢處一青幃二十年。
仁宗朝贈中書令。封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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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一籤 中平 中吉 庚甲
蒯輒見韓信 祭征虜雅歌投壺

嘯聚山林兇惡儔
善良無事苦煎憂
主人大笑出門去
不用干戈盜賊休
▲聖 意
財平平。病漸效。訟自散。莫與較。
遠行歸。婚亦宜。雖有險。終平夷。
▲東坡解
惡少操戈。欲害良善。彼何能為。徒逞強健。
君子善勝。收功不戰。神明相之。陰消禍變。
▲碧仙註
心驚如踏一層冰。戒懼何憂險阻深。
一葦一航波浪定。駸駸喜色靄門庭。
▲解 曰
此籤主有驚險。防小人侵害。若能守性存善。卻有德曜及身。
神明助之。陰消禍變。病恐險。訟必散。財平平。
婚宜審。凡事有陰。及後平和。
▲釋 義
灌嬰將兵擊尉陀。人民驚恐。神在南越山上。
告將軍曰。干戈不動。而盜賊遽休。後果奏凱。
占此主小人侵害。事多驚恐。若能修福。則惡不能侵害。
危病小口(心)無事。家主見凶。
凡事先憂後喜。名利險中可得。
▲占 驗
一生試事畢。卜捷音。占此後。不得中榜。則此籤大不利於求名也。
△故 事
蒯輒見韓信
漢。蒯輒。字通。范陽人。時韓信假節為齊王。
輒知天下權在韓信。往說之曰。今大王威震天下。
與楚則楚勝。與漢則漢勝。大王若不楚不漢。
鼎足三分。可長保富貴。
信謝之曰。吾受漢王厚恩。終身不忍背漢。
後信被呂后所殺。臨刑有悔不聽蒯通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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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七籤 下下 中下 辛庚
呂后害韓信 

木有根荄水有源
君當自此究其原
莫隨道路人閒話
訟到終凶是至言
▲聖 意
訟當戒。病宜禳。名不利。婚難老。
防口舌。行未到。凡事謹。莫輕躁。
▲東坡解
禍因惡積。當究其源。最宜向善。病保安存。
自當謹慎。勿信人言。若有偏徇。禍及家門。
▲碧仙註
口是禍之門。人言總見真。
公庭無一字。謹守福隨身。
▲解 曰
此籤先凶後吉。根原已定。不可妄為。自宜謹慎。禍去福來。
訟當審。財利無。婚不好。有口舌。行人未至。
病猶可禳。凡事不可信人。自宜省察。免災也。
▲釋 義
善者福之本。惡者禍之本。讀書積蓄。求名利之本。
無其本而欲名成利。就福得禍遠。難矣。
然又當推其既往。驗其將來果。
目前之得而吉。則今日亦得而吉。
目前之失而凶。則今日之失亦凶。
凡事皆然。不可不慎言。不可聽。訟不可成。
目下求財。不可得。
▲占 驗
一士人占功名。得此。遲數科至甲子。始中。應首句也。
後謁選官至司理。因斷獄受賄而敗。應第四句也。
又一人先習儒。後習賈。因當家生理不定。欲覓別途。
迨占此籤。始仍舉業。不數年。果入學。
克紹乃父書香。此上二句之應也。
△故 事
呂后害韓信
漢之得天下。信功居多。初封齊王。後改封楚王。
高祖後疑其反。乃偽遊雲夢。執歸京師。降封淮陰侯。
信以失職。怨望羞與縫灌等為伍。會帝親征陳豨。
家僅上變。呂后乃與蕭何定計。誘信入朝。
竟斬信於未央宮。夷其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