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08:00:00Tinkle
「自私」的邊界
人們討厭自私的人,但「自私」卻又存在於人性,不過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來讓自私合理化就偏了,因為這句話的意思不是要人自私自利,「為己」 的「為」唸二聲,指的是要有修為而讓自己有所成長,就如同孔子說的「幼而不孫弟,長而無述焉,老而不死,是為賊」一樣,一個人活著若不讓自己有所成長,那就是浪費生命,還不如死了算了。
「我」這個字很神奇,它的原形不是人,而是武器,武器是為了保護自己,讓自己有生存權,如果人沒有了私心,你的肉體、你的資產家當…任何保障就會消失,所以「無私」那就是神佛的境界,但有時一些真的做到一般人所不能及者,我們也稱之為「大公無私」,他並非完全無私,而是較常人更接近無私罷了,因為真正全然無私的人,大概也很難在世間存活。
過猶不及都是不好的,真正有智慧的中庸之道,會盡量避免那樣的狀況,當然,有時一些非常時刻,可能容不了我們細細思忖,這時平時所累積的直覺與智慧就會派上用場;如果平時沒有去思考過這樣的問題,又或者沒有去經歷一些人情世故,在面對人生大大小小的選擇時,是很容易慌了手腳的,而屆時人的本能會導向考慮眼前自身狀況,能夠顧全大局者很少,於是不僅會被貼上「自私」的標籤,事情結果也易出錯而不順己意,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但我們是人,並非人人都是聖賢(當然不能拿這個當藉口),那麼我們就要分辨清楚,什麼樣的自私是比較客觀合理的。人一定是自私的,只是看程度而異,一個人心中一定得裝著自己和別人,若都只有自己或都只有別人,一定很快就滅亡的,因此,兩者比例的平衡才是關鍵,讓自己和他人一起幸福自然是理想,也許難以達成,但我們可以設法讓結果盡量接近。
不過,我們為別人考慮了多少,也是有程度之別。當然不可能對每個人都考慮100%,這樣就什麼事都不用做了,就如同想討好每個人反而每次做每次錯。
不過,我們為別人考慮了多少,也是有程度之別。當然不可能對每個人都考慮100%,這樣就什麼事都不用做了,就如同想討好每個人反而每次做每次錯。
但不能說「自私」一定是錯,應該以程度來看:有的人自私是為了自己或家人(在人之常情的範圍內可以理解)基本的生存權或生活權,但有的人自私到可以惡意傷害犧性他人的生命,這兩者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所以這時必須探討當事人的困難與必要性---這樣的自私,真的有必要嗎?就像常聽到的一句話:「需要做到這麼絕嗎?」
我覺得一個人「自私」不要緊,你我都是心中有私心的人,但那個程度分寸要拿捏好,就如同你手上有食物你會拿給自己小孩吃,還是給別的小孩吃?在不同的情況下被接受的程度是不一樣的,如果在一般情況下,拿給自己小孩吃是完全沒問題的,但如果自己小孩已吃得飽飽,旁邊的小孩是個快餓死的受難孤兒,這樣就會有點說不過去;但如果身在戰亂,大家都顛沛流離時,把食物資源優先給自己或家人,這是不得異議的,因為這是「人性」,人性中本來就包含著自私,如果今天有人打破這個自私的常理,我們就會說這個人很「無私」。
無私雖然值得表揚,但不代表要譴責自私,而是自私到太超過的程度,才需要被譴責,因為我們都是人,沒有人不想自己好,而要做到的是,我們在想要讓自己好的同時,有為別人考慮到多少,這個分寸必須拿捏得恰當,而做人的智慧也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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