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2 18:51:42小若若

11/10住戶大會

星期六我們參加住戶大會~
章程草案討論通過後會向縣府報備成立管委會
這樣我們就可以運用建商的保留款用在社區囉!

不過開完之後我內心有點疑惑...
Q1:為何要分AB兩區呢??!!這樣不就把經費一分為二~多此一舉
Q2:後來知道有些住戶沒被通知開會~~~這樣有點怪怪...
我可是接到掛號信和電話提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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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y 2010-06-17 14:42:11

Tina ...
我們已搬離開這邊了...上星期我們已經把房子交給下一個屋主了...上個月初回去搬東西...有去你們家找你們可是你們剛好不在...後來想說你們可能假日都婆家吧...就只能等以後有回去再去找你們囉...

rmkor 2007-11-21 20:39:32

聽最早搬進去的住戶說
其實其他人根本沒被通知開會
好像是建照不同張的關係
也不算管委會的
所以 真的好奇怪
而且 目前還不清楚成立管委會後
到底哪些是公設 哪些是管委會處理的範圍
明明當初買的時候建商說沒有公設的
一頭霧水就是了

版主回應
那天聽說明會聽到的是建商當初就有撥一筆錢~所以就可以拿來給社區裝監視器囉!! 2007-12-20 21: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