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1 18:21:51哈姆熊&蕾特莓子

觀劇《Footfalls》、《Come And Go》

他們太愛貝克特。



從整體「過度表演」的情況來說,《來來去去》的三個女演員呈現的年齡,不足以承載對話所需要的時間感覺 ─「When did we three last meet ? 」。再來,他們各自聽見一些秘密後驚訝的強烈反應,對於觀眾猜測「秘密」的性質在聲音上有不必需的引導作用。從劇本觀察,貝克特要表達的只是「有一個秘密」,即使觀眾將產生「有一個關於……的秘密」,演員也不能強化這個引導。因為三次強化後,將使觀眾過度集中精神在猜想秘密的內容情節,而無法「純粹」體驗三者「關係互動的拉力」。

劇名既然是《Come and Go》,就不可能只強調「秘密」本身,至少要演出下圖所示的結構感:



a.秘密-女子 ─b.秘密-女子 ─c.秘密-女子
└────────┴───────┘


全劇關鍵「Dreaming of…love.」的Love以「愛情」翻,預留的想像空間太小,使得上述就已經被強調的「秘密」在劇中更顯得刺眼。我認為翻成「愛」至少會比「愛情」更中性一些。


《落腳聲》,看得令人氣喘吁吁。在沒有原文劇本的佐證下,僅依憑手上的翻譯注釋和劇情推測,這個落腳聲應只需要「清晰」、「反覆」,而沒有「強烈」的要求。但這次演出的落腳聲,屬於嚇人的層級;強迫的重複行為,無法擺脫的行為,與「強烈」不能劃上等號。雖然,這種強烈的程度可以強化我們對於May「痛苦拖磨」的感受,但產生這個印象是忠實傳達劇本要求後「觀眾自己的事」。


最痛之實際情況,應是痛到説不出話,而不是拼命喊痛。


依照目前我對劇作家淺薄的認識,我覺得貝克特並非「喜好 nocolor 」,而是「體材需要 nocolor 的表達」。這次台南人的演出,似乎過於熱情表達對於劇作本身的好感,動作與動作間色彩鮮豔。「透過台語音韻之美來帶領觀眾領會貝克特文字語言的獨特音樂性。」這是台南人劇團對於《落腳聲》以閩南語演出的創意。但我想提出的疑問是:英法語為背景的貝克特,其語言獨特的音樂性主要應該顯露於節奏和韻律,而不是「聲調」。「閩南語」之於「英法語」主要存在「聲調」種類和變化的差異,應不存在節奏和韻律的差異。節奏和韻律的差異主要控制在「說話者對於語言的使用」,而不是「語言本身」。況且,以北京話相較於英法語,聲調就已過於繁複,何況是聲調較北京話更為富麗的閩南語呢?


所謂「吳儂軟語」正是聲調數量與語言色彩緊密不可分的最好證明。原本英法語的演出已經需要提醒演員「nocolor」,何況進入「漢語」系統,不使用聲調較為單調的「北京話」作節奏和韻律的經營,反倒使用語言本身已經充滿色彩的閩南語,增加演員控制「語言顏色」的困難度。


聲調之高低,即音階高低。在一般句子中,英法語如同依照不同節奏連續的吹奏的 D o ;北京話則是Do Re Mi Fa So跳躍彈奏;至於閩南語,幾乎是一個八度音階的交織變奏。我不能理解,「語言的色彩 」與「節奏韻律」的關係何在?這並不直接相關,且從演出的情況來看,我個人主觀認為干擾成分居多,無法滿足貝克特極力去除各種舞台干擾的要求。


他們都太愛貝克特。他們也付出了代價。我對演出本身提出諸多的問題,正是他們熱愛貝克特最好的證明,一個毫不在乎貝克特的劇團,不可能演出貝克特;即使演出,也不會過度用心以致產生上述困擾。


我極度欣賞台南人劇團的勇氣。市場效益而言,選擇這樣的劇碼無疑找死,然就劇團生命而言,是求生之路。


附註:一個翻譯的問題。「footfalls、it all、nightfall、still、till」 既然強調 「ㄡ」下沉的力量,就不該使用「ㄢ、ㄣ、ㄤ、ㄥ」帶有鼻音且容易上揚的陽聲韻,應再想其他的替代方式來翻譯,以保有貝克特語言下沉力量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