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8 19:42:33煙梭

(花52) 死在精神病院的愛人

  吉凡莎利是我過去的一位愛得要死要活的愛人。她父母都是執業律師,人太清高,整天忙,卻沒有什麼錢財。我在她家住了一段很長的時間,我的生活開銷,每月付美金二千元,這當然包括吉凡莎利的費用,我們相處得非常愉快。

 

但半年後我調德國,她父親不准同行,並迅速將她嫁人,我倆在旅館哭了兩天,在萬分難捨下分開了。

 

  雖然她打過很多電話給我,但她只說我很愛你,但已嫁人了,也就只有算了,並說以後我會把手機銷毀,以後不再通話了,免得講一次,更痛一次。我們今後,就默默在心裡愛著對方吧!

 

  很不幸,前天友人傳來消息,說吉凡莎利已死於精神病院。死前還唸著我的名字,現已由她家屬火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