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4 23:41:09煙梭

(住10)我願作你的妻子

羅素莎來電話說,她要來米蘭履行夫妻義務,不是只陪她玩了半個月
,給了美金十萬就一切結束了,她說:她要一個孩子,一個家,可是我雖一再解釋,我從沒有侵犯過她,但她說:沒有關係,你現可以侵犯了,反正我已是你的老婆,
你要怎麼侵犯我都歡迎,我沒關係,問她是不真是想在新加坡落戶置產(我曾搭應過她,為她購一店面‧)她說當然,有了房子,自己做個小生意,我就會辭掉工作,在家等你,在家等生孩,等和你再進新加坡的教堂結婚,讓你親口說:羅素莎,我愛妳,我願娶你為妻,終身不變,我也會說,
P,我願作你的妻子,疾病相扶,終身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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