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2 18:00:38煙梭

(良22)給阿曼美金四萬一切照舊營業

本來打算在棉蘭停留四天就去澳門

一方面是去賭場碰碰運氣

一方面再去看看身懷六甲的邱緹麗(米尼爾)

因上次前往 她不在 店中的人又不認識我

我就悄悄走了 現在因阿曼事件 

使我不想動了 在阿卿家一住就半個月

土庫曼方面我的朋友及律師會計師都正式告訴了

叫我一切照舊只須給阿曼一筆公司給的資遣費約美金四萬元

因其實是她主動辭職的‧(給錢並沒有法律現定) 然後即可由律師及我朋友再代請一位經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