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2 17:44:57煙梭

(良20)財物決信託給兒子

我想了很久 才先土庫曼的同事聯絡

請他們出面將我在那邊的財產 公司的財物

先和我的律師交換一下意見 把財產全部由我名字

信託到子廿五歲後 由他全部繼承領受

阿曼除贈送她私人財物 其他不宜給她

以免在婚姻的幌子下 是一場詐騙把戲

如果是正常婚姻 有她的私房錢也夠用了

如是騙 對方可能會就此溜了

為生活有問題 我再來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