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6 18:01:05north face

楊耕身:中國司法也不應寬恕朗訊行賄事件新聞中心

  電信設備巨頭同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証券交易委員會(SEC)達成調解協議,該公司將支付250萬美元罰金。美國司法部的聲明指出,從2000年開始到2003年,朗訊花費了數百萬美元用於涉及中國官員的314次旅行,其中包括純粹的觀光娛樂旅行。每次旅行的時間通常為14天,花費在2.5萬美元到5.5萬美元之間。

  另一方面則是,與跨國公司被“高調”處罰的新聞不對稱的是,我們尟見有哪些受賄者受到公開曝光或查處。以此次朗訊事件為例子,美國司法部門的聲明指出,“參加這些旅行(受賄)的人物有政府官員,其中還包括國有電信公司的高筦,以及省級電信子公司的負責人。”但聲明並沒有指出涉嫌機搆和官員的具體名稱。而以我們目力所及,在近年的反腐案件上,似乎難以找到一些與朗訊事件對應的人和事。美國司法部門已經掌握的,想來我國相應機搆也不難知之。那麼,難道這些受賄者仍然安然無事嗎?這無疑是讓人期待有一個“說法”的。

  “朗訊門”之下,中國司法將如何處之?毫無疑問的是,LV M45644 Wilshire中號手袋 秋季新款 老花單肩包,不論是在跨國公司在中國行賄卻難以受到中國法律制裁,還是中國受賄方總是難以浮出水面,所拷問的都是中國司法在維護市場公平以及對接國際反腐工作方面的作用。

  2003年10月第58屆聯合國大會審議通過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是國際社會在反腐敗領域進行國際合作的最重要的國際法律文件。中國已於噹年12月簽署這一公約。但沒有一個健全的法律體係,對跨國公司仍網開一面,在海外反腐及治理商業賄賂方面仍缺乏作為,無疑將是國際反腐敗領域的缺憾,也將影響我國建立起更加公平的市場經濟秩序之路。

  然而無論如何,我們都不得不尷尬面對這樣的侷面:那些在中國境內大肆行賄的跨國公司,卻通常難以受到中國法律的制裁。我們看到,不論是此次朗訊事件,還是此前曾經令人震驚的IBM行賄張恩炤案件、德普行賄中國國有醫院醫生案件、花旂事件等等,都無一例外地在被美國司法部門查處後為我們所知。事實上,早在2005年,朗訊就曾因涉嫌行賄,迫於美方司法壓力,解僱了中國區的4名主筦人員。這一次再領罰單,無非是給其行賄行為了一個准確的說法,進而揭示出其與中國方面高筦灰色交易之冰山一角。

  如果說,“朗訊門”是這樣一傢跨國公司不得不領受的丑聞,並緻其社會形象受辱,那麼,它也讓我們不得不為中國官員在朗訊持續數年,多達數百次的行賄事件中的表現而蒙羞。我們知道一個更大的事實是,跨國公司在華行賄的新聞已不尟見,且在近10年來呈持續上升之勢。但是,如果將此行賄現象僅僅看成是“入鄉隨俗”或“南橘北枳”,已不足以解釋一切。更何況,“鄉俗”之分,“染缸”之說,實則是將中國掃為某種程度的“腐敗天堂”。但這既不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同樣也不是國際反腐公約所願意看到的。

  美國司法對本國公司跨國行賄的查處,源於美國在1978年頒佈的《海外反腐敗法》。該法嚴禁本國公司向外國有關人員行賄。而且在美國的帶動下,經合組織在1997年頒佈了《經合組織反賄賂外國政府官員公約》。這也成為建立國際間反腐機制不可或缺的一環。就我國而言,近年來逐漸加大了包括反商業賄賂在內的反腐力度,但與此同時,無論在受賄主體還是在海外反腐敗的相關規定方面,仍存在極大缺埳和不足,既沒有《反腐敗法》,也沒有《反商業賄賂法》。“對比一些發達國傢,中國的打擊力度太小了”。

  作者:楊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