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實施:97年教育部擬定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詳情請連結教育部網站
100學年度實施: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詳情請連結教育部網站
請參考下列教育部網站,總綱以及各領域課程,請教師及家長們自行點選逐一閱讀瞭解~
http://www.edu.tw/eje/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15326
大致內涵如下
教育部97訂定課綱微調宣導資料~100學年實施喔!!
壹、 微調緣起
一、 符應時代脈絡
檢視新興議題融入各學習領域的情形,增補不足處:
(一)人口販運。
(二)性交易防制。
(三)「性別平等教育法」、「性侵害犯罪防制法」、「家庭暴力防治法」。
(四)媒體素養。
(五)金融知識及正確投資理財觀念與素養。
(六)勞動人權、勞工運動史、社會主義思潮。
(七)法治教育。
(八)消費者保護。
(九)智慧財產權。
(十)生命教育。
(十一)永續環保。
二、 回應基層教學需求
教學現場對於能力指標解讀之疑義:
(一)文字用語混淆不一。
(二)過於抽象不具體。
(三)重複。
(四)調整方式:
1.能力指標之具體化、敘述明確化。
2.補充說明。
3.提示基本課程(教材)內容、縮小教科書版本差異。
4.國小生活課程的統整,與健體、綜合活動的聯繫。
三、配合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之建置,落實中小學課程之連貫:
(一)參考「中小學一貫課程參考指引」,適當調整。
(二)與高中課程綱要相關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進行討論。
貳、 微調原則
一、僅進行課綱內容之修訂,未涉及課程架構之改變。
二、仍劃分為7大學習領域,且各學習領域之學習節數分配亦未更動。
參、 微調程序
一、總綱、各領域(學科)、議題研修小組(共19組,40人)。
二、由各學習領域(學科)研修小組草擬後,經過座談會、公聽會等程序廣
徵意見,自95年10月至97年1月止歷時近一年始完成修訂草案。
三、修訂草案尚需依程序提交民中小學課程綱要研究發展小組以及國民中小
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以發布。
肆、 微調重點
一、總綱
總綱中各學習領域學習階段劃分除本國語文、數學將三階段改為四
階段外,其他領域不變,各學習領域學習階段劃分調整如下:
階段劃分 | 四階段 | 三階段 | 三階段 | 二階段 |
第一階段(1-2年級) 第二階段(3-4年級) 第三階段(5-6年級) 第四階段(7-9年級) | 第一階段(1-3年級) 第二階段(4-6年級) 第三階段(7-9年級) | 第一階段(3-4年級) 第二階段(5-6年級) 第三階段(7-9年級) | 第一階段(3-6年級) 第二階段(7-9年級) | |
領域別 | 本國語文 數學 綜合 | 健體 | 社會 藝術與人文 自然與生活科技 | 英語 |
二、 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研修重點
(一)將「文體」(抒情文、說明文、議論文、記敘文等)改為「文章表述
方式」。
(二)重視文類(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
(三)實施要點:
1.教材編選原則:文言文與語體文比例之調整。
15%~35%改為第七學年10%~20%、第八學年20%~30%、第九學
年25%~35%。
2.學習評量:重視課外讀物的閱讀,課外讀物得自第二階段開始,列
入學習評量的範圍。
三、 語文學習領域-英語研修重點
(一)修訂「英語文能力指標解讀與教學示例手冊」之「重點意涵」部分,
並將其放入微調之課程綱要「附錄」中當作補充說明。
(二)增加「辨識校園雙語情境標示」的能力指標,以呼應教育部推動的
政策。
(三)在「實施要點」中新增「sight words」的概念。
四、 語文學習領域-原住民族語研修重點
(一)將「原住民語」更改為「原住民族語」。
(二)因原住民族語較注重的是聽及說的能力,且考量到上課節數較少,
故將讀、寫能力等與書寫、文字相關的指標部份刪除,但酌量增加
國中階段讀、寫的能力。
五、 語文學習領域-客家語研修重點
(一)新增附錄「臺灣客家語分級教材編輯綱要」。
(二)為避免學生在第1階段學習多種語言造成混亂,所以在標音能力
年級或中年級)實施」。
六、 語文學習領域-閩南語研修重點
(一)將原(92年)課程綱要能力指標233條大幅精簡為97條。
(二)為順應國小低、中、高三個年段的現況,課程綱要由原先三個學習
階段修正為四個學習階段(七到九年級改為第四階段)。
七、 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研修重點
(一)增加修訂附錄三「分段能力指標之解析」。
(二)增加修訂附錄四「分段能力指標連慣性與補充說明解析」。
八、 社會學習領域研修重點
(一)增加海洋教育基本知能(
共6條)。
(二)增加媒體素養基本知能。(多以註腳方式呈現)。
(三)適切地將勞動者人權納入能力指標。
(四)社會學習領域七至九年級有編寫基本內容;國小部分依照原有的能
力指標修訂,不編寫基本內容。
九、 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研修重點
(一)配合中小學一貫體系,藝術素養指標、落實美育的理念,以現有能
力指標加以調整,並參考高中95課程綱要教材內容呈現方式,依學
習階段訂定4階段教材內容。
(二)依據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涵蓋內容,訂定出表現試探、基本概念、
藝術與歷史文化、藝術與生活四項,作為視覺藝術、音樂、表演藝
術三方面共同統整的教材範疇。
十、 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研修重點
(一)附錄一(教材內容要項)、附錄二(教材內容細目)維持現行放置
附錄,但補充與微調其內容,並在課程綱要正文「教材選編」段落
增加一段文字具體說明其身份、角色,以做為教科書審查的規範性。
(二)附錄二「教材內容細目」之「次主題513能源的開發與利用」中的
『4e.新興能源的科技(例如汽電共生、生質能、油電混合動力車、燃
料電池…等)。』再增加列舉風能、太陽能。
(三)附錄二「教材內容細目」之「次主題512資源的保育與利用」增加
教材細目「4b.節能減碳」、「
十一、 數學學習領域修訂重點
(一)內容不加深也不加廣,僅調整指標順序。
(二)從三階段改為四階段。
十二、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研修重點
(一)師資安排分列國中與國小,凸顯師資之領域專業素養,並呼應教育
部頒布之「國民中學九年一貫課程七大學習領域任教專門科目認定
參考原則及內涵」。
1.國中:
(1)由具備「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國民中學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專長」、「國民中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
政專長」等證書之師資擔任教學工作。
(2)由具備「輔導活動」、「童軍教育」或「家政」證書之師資擔任教
學工作。唯該教師應修習本學習領域核心課程至少二學分或參與本
學習領域相關研習至少三十六小時。
2.國小:由合格教師擔任,唯該教師應修習本學習領域核心課程至少
二學分或參與本學習領域基礎研習至少三十六小時。
(二)附錄之補充說明,適切納入「海洋教育能力指標」、「媒體素養能力
指標」。
(三)分段能力指標
十三、 生活課程學習領域修訂重點
(一)微調版採取「能由生活活動中學習到什麼?」的觀點,列出了五個
能力主軸來架構能力指標的內容,分別是探索與體驗、理解與欣賞、
表現與運用、溝通與合作以及態度與情操。
(二)生活課程的教學時間最低應佔學習領域學習節數的30%,教師可以
學生生活學習做整體考量,與其他學習領域的內容整合而進行教學。
十四、 重大議題-環境教育研修重點
(一)在「學習內容」中,將近年來環境與永續的議題呈現出來,如:氣
候變遷、海洋環境污染與保護、綠建築、綠色消費、生態旅遊…等
議題。
(二)將「綠建築」概念納入
(三)於
(四)於
以及京都議定書等概念。
十五、 重大議題-家政教育研修重點
(一) 與六大議題同步新增<融入學習領域之建議>、<補充說明>及<教學
示例>,以便於各領域教師之融入教學參考。
(二)針對本次新增之融入國中綜合活動之教學示例,進行教學活動之調
整與修改。
十六、 重大議題-性別平等教育研修重點
(一) 新增「補充說明」與「教學示例」,提供各領域教師融入教學參考,
並依據審議意見修改之。
十七、 重大議題-人權教育研修重點
(一) 增加「融入學習領域之建議」。
(二)增加兩個教學示例:融入國小生活課程及融入國中社會學習領域。
十八、 重大議題-生涯發展教育研修重點
(一) 分段能力指標配合現代時勢略以修改文字,並微調順序,條文不變
仍為20條。
(二)增加「融入學習領域之建議」。
(三)增加各能力指標之補充說明。
(四)增加兩個教學示例:融入國小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及融入國中自然與
生活科技學習領域。
十九、 重大議題-資訊教育研修重點
(一) 分段能力指標配合學習內容、資訊發展現況,並考慮易於評量,由
原來27條條文分為49條,但實質內容並無增加。
(二)原以融入七大學習領域與十大基本能力之對應表改以「資訊教育議
題融入七大學習領域之對應表」方式呈現。
(三)增加兩個教學示例:融入國小語文學習領域及融入國中數學學習領
域。
二十、 重大議題-海洋教育新增重點
(一) 為達成「臺灣以海洋立國」的理想,涵養以生命為本的價值觀、以
臺灣為本的國際觀及以海洋為本的地球觀。
(二)國民中小學應塑造「親海、愛海、知海」的教育情境,讓學生親近
海洋、熱愛海洋與認識海洋。
(三)中小學海洋教育的架構:海洋休閒、海洋社會、海洋文化、海洋科
學、海洋資源等五大主題軸,主題軸下分細類。
(四)提供海洋教育議題融入七大學習領域之對應表。
伍、實施期程
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自100學年度起生效,由一年級、
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其中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等學習領域
以及語文學習領域之英語,同步由三年級逐年向上實施;七大議題(性別平
等、環境、資訊、家政、人權、生涯發展、海洋教育)隨實施年級逐年融入
各學習領域,實施期程如附表。
陸、配套措施
一、縣市層級
(一)將課綱微調之宣導與推動,列入精進教學計畫下之縣市層級(校
長、主任、組長)及學校層級(學校領域召集人或種子教師)研習
計畫中辦理。
(二)強化國民教育輔導團功能,建置專屬網站,整合各學習領域課程相
關資訊,並統整課綱微調後之宣導推動、服務、輔導、諮詢、評鑑
及其他各相關事宜。
(三)確實落實辦理學校課程計畫備查事宜。
二、 學校層級
(一)於領域共同時間或教學研究會宣導課綱微調各領域微調重點與需
配合推動之事項。
(二)要求教師配合微調課綱研擬課程計畫。
(三)落實運作課程發展委員會,強化課程計畫之審查事宜(尤其是重大
議題融入教學)。
(四)建置學校課程計畫專屬網站,作為教師、家長查閱與意見交流之平
臺。
(五)辦理學校層級精進教學研習(教師、家長),俾其瞭解課綱微調之
重點與需配合推動之事項。
(六)請各校妥善運用教育部發配各校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
要」套書,或逕至國民教育社群網(http://teach.eje.edu.tw)下載參
閱,俾利100學年度正式推動。
三、 教科書
(一)教科書送審改以一學年或學習階段方式,以求教材連貫性。
(二)國立編譯館全球資訊網關注各版本教科書審定進度
http://www.nict.gov.tw/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