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18 13:44:35蝶之舞
一個沒有結果的故事…我和他的故事~(第一回)
開始,總在一個最不經意的況狀下,我真的是無心的,路過你的心門前,卻讓 你闖進了我世界最深處,遺留下烙印我心裡的一段回憶。
「我知道你是誰喔~~!」
『啊…!?你是誰啊?…』
「我喔,就是一個認識你的人啊~~!」
『……,你姓什麼?』
「你不認識我啦~!我姓林…,我知道你唸xx高中…」
「我還知道你之前女朋友是誰哦~~!你的緋聞很多哦~~!」
『什麼?!……你到底是誰啊?』
沒錯,這就是我和他第一次說話,在即時通上面。很特別,也很怪異,明明沒有一點相識的兩個人,進行著有點黏又不太黏…喔,不,是有點陌生又不太陌生的奇怪對話。
為什麼? 這就要追溯到我「親愛」的表妹,會用親愛來形容她,〝親〞是因為和我有血緣關係,從小一起長大,撇開偶爾的爭吵,感情還算不錯,至於〝愛〞,請容許我說一句真話,她長得很嬌小可愛,號稱150,但個性卻一點也不可愛,反而很異類,她愛喝和別人不一樣的飲料---巧克力仙草凍冰沙,不說話時還算美女,但一開口就露了餡,連走在路上都可以不顧形象大叫或發出巫婆般的大笑,果然是很大剌剌的餡。她更愛和「別人」唱反調,愛和「別人」走不同的作風和路線,愛看男生穿全身粉紅的衣服加蝴蝶結帽子在街上吸引大家的注意,整體來說,就是特立獨行、標新立異,這點應該不用我多說明,就以上總觀,相信大家可以看得出來了…,而那個「別人」,剛好也通常就是在下,本人,我。她的異常,被我視為「怪腳」,就像是萬綠叢中一點紅那樣突兀卻又令人無法不佩服她的勇氣。沒錯,那個佩服她的人也同樣是我,因為這些我都做不到,故基於這個理由,我稱她為親愛的表妹。
有句話相信大家都聽過:「物以類聚。」這句話我在表妹身上可說是表露無遺,想必我表妹認識的朋友也很怪異才對,沒錯,他就是其中一個,甚稱當中最白木的一個,而且是那種很欠打,令你氣得想砍人卻又無話可說的白木。
他曾說過:「自古紅顏多薄命,xx女生萬萬歲!」沒錯,這是痞子蔡的「第一次的親密接觸」裡的一句經典,沒想到被拿來盜用了吧。
在認識他之前,我從沒經歷過愛情,也不懂什麼是愛情,甚至在17歲以前,我只愛過一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人---周杰倫,我只是一個愛唱歌,幻想自己有朝一日成為巨星的高中女生。雖然說我從不殘害國家幼苗…,不,應該說我不想那些小毛頭們的乳臭未乾給薰到,所以,不喜歡比我年紀小的男生,因為我總覺得他們太像小孩子,這是我一直以來堅持的原則,但是遇到他,卻讓我打破了必生最大禁忌。
他是我表妹的國中同學,因為他們都是自然組,兩個一直是死對頭,也是標準的七爺八爺雙人組,因為他178公分,60公斤…,除了朝夕相處,互相欺負,比賽成績了三年,兩人只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異類」,他還拿他眾多情書給我表妹「過目」,那時的我總覺得一個男生會拿情書給特定的女生看,有兩個原因:一是他真的一點也不在乎這些情書(或許還很自傲),所以光榮大方的公開給別人看,二就是這個男生很在意(或是喜歡)這個女生,所以想看看她有什麼反應,也交給她保管。我不知道他當時的心態是什麼,不過後來確定是前者,我用「過目」這個字,是因為我曾懷疑他喜歡過我表妹,但從我看過他前任女朋友後,這個假設就被無懈可擊的推翻了,沒錯,因為那女孩和我表妹是天與地,為什麼呢?因為她167公分…而且還是個淑女,果然是天龍與地虎…,完全不同類型。所以我猜測炫耀的成份居多,這也是我剛認識他時,我對他的評語,五「自」真言:自戀、自傲、自負、自大、自以為是的男生。
(待續…)
「我知道你是誰喔~~!」
『啊…!?你是誰啊?…』
「我喔,就是一個認識你的人啊~~!」
『……,你姓什麼?』
「你不認識我啦~!我姓林…,我知道你唸xx高中…」
「我還知道你之前女朋友是誰哦~~!你的緋聞很多哦~~!」
『什麼?!……你到底是誰啊?』
沒錯,這就是我和他第一次說話,在即時通上面。很特別,也很怪異,明明沒有一點相識的兩個人,進行著有點黏又不太黏…喔,不,是有點陌生又不太陌生的奇怪對話。
為什麼? 這就要追溯到我「親愛」的表妹,會用親愛來形容她,〝親〞是因為和我有血緣關係,從小一起長大,撇開偶爾的爭吵,感情還算不錯,至於〝愛〞,請容許我說一句真話,她長得很嬌小可愛,號稱150,但個性卻一點也不可愛,反而很異類,她愛喝和別人不一樣的飲料---巧克力仙草凍冰沙,不說話時還算美女,但一開口就露了餡,連走在路上都可以不顧形象大叫或發出巫婆般的大笑,果然是很大剌剌的餡。她更愛和「別人」唱反調,愛和「別人」走不同的作風和路線,愛看男生穿全身粉紅的衣服加蝴蝶結帽子在街上吸引大家的注意,整體來說,就是特立獨行、標新立異,這點應該不用我多說明,就以上總觀,相信大家可以看得出來了…,而那個「別人」,剛好也通常就是在下,本人,我。她的異常,被我視為「怪腳」,就像是萬綠叢中一點紅那樣突兀卻又令人無法不佩服她的勇氣。沒錯,那個佩服她的人也同樣是我,因為這些我都做不到,故基於這個理由,我稱她為親愛的表妹。
有句話相信大家都聽過:「物以類聚。」這句話我在表妹身上可說是表露無遺,想必我表妹認識的朋友也很怪異才對,沒錯,他就是其中一個,甚稱當中最白木的一個,而且是那種很欠打,令你氣得想砍人卻又無話可說的白木。
他曾說過:「自古紅顏多薄命,xx女生萬萬歲!」沒錯,這是痞子蔡的「第一次的親密接觸」裡的一句經典,沒想到被拿來盜用了吧。
在認識他之前,我從沒經歷過愛情,也不懂什麼是愛情,甚至在17歲以前,我只愛過一個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人---周杰倫,我只是一個愛唱歌,幻想自己有朝一日成為巨星的高中女生。雖然說我從不殘害國家幼苗…,不,應該說我不想那些小毛頭們的乳臭未乾給薰到,所以,不喜歡比我年紀小的男生,因為我總覺得他們太像小孩子,這是我一直以來堅持的原則,但是遇到他,卻讓我打破了必生最大禁忌。
他是我表妹的國中同學,因為他們都是自然組,兩個一直是死對頭,也是標準的七爺八爺雙人組,因為他178公分,60公斤…,除了朝夕相處,互相欺負,比賽成績了三年,兩人只有一個共同點:都是「異類」,他還拿他眾多情書給我表妹「過目」,那時的我總覺得一個男生會拿情書給特定的女生看,有兩個原因:一是他真的一點也不在乎這些情書(或許還很自傲),所以光榮大方的公開給別人看,二就是這個男生很在意(或是喜歡)這個女生,所以想看看她有什麼反應,也交給她保管。我不知道他當時的心態是什麼,不過後來確定是前者,我用「過目」這個字,是因為我曾懷疑他喜歡過我表妹,但從我看過他前任女朋友後,這個假設就被無懈可擊的推翻了,沒錯,因為那女孩和我表妹是天與地,為什麼呢?因為她167公分…而且還是個淑女,果然是天龍與地虎…,完全不同類型。所以我猜測炫耀的成份居多,這也是我剛認識他時,我對他的評語,五「自」真言:自戀、自傲、自負、自大、自以為是的男生。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