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27 12:33:12小翔老師

新聞聯絡人的角色

  臺北市教育局為有效宣導教育政策及活化教育新聞,加強對重大或突發事件的處理,特訂定「學校新聞處理注意事項」(臺北市教育局,民92)。各校新聞處理由校長負總責,並應設置新聞聯絡人,負責對外新聞發言、處理及聯絡事宜。各校新聞聯絡人平時應與記者建立良好關係,對於具有正面教育意義事件,應主動關心並提供媒體報導。
  該「學校新聞處理注意事項」指出:各校應適時行銷教育績效,包括:教育政策及重要教育活動、教育特色暨各項重要教育措施、溫馨感人事蹟、重要教育成果、重大事件之新聞處理等。各校發布新聞時應考量新聞性,提昇媒體新聞採訪與報導的價值。
  新聞記者以「報導新聞」為目的,希望獨家、力求消息來源正確,學校新聞聯絡人應熟悉記者工作特性,提供正確且充分的消息來源,建立良性的互動關係。在校內,應與業務承辦組長,找出學校與眾不同的特色,並提出自己獨特的觀點。此外,學校新聞聯絡人要常看新聞,瞭解新聞處理流程,並透過記者的眼睛看學校,在現行教育體制的大環境中,培養自己寬廣的視野。
  目前高中職「學校新聞聯絡人」大多由校長秘書兼任,國中小則由教務或訓導主任兼任居多。學校新聞聯絡人,除了要對目前教育政策與制度有深入瞭解外,亦須對校務有全盤的瞭解與參與,在撰寫新聞稿時才能有深入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