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6 01:18:02小曦

小曦的blog︰愛過流星


“失去,也是一種篤定。就算擁有的時光是那麼短暫,但能夠無怨無悔地為一個人付出,就是幸福…就算分離,重逢時依然無愧。 ” 吳若權


從未試過,投稿只是短短三天,便獲刊登,本來非常值得高興,但可笑的是那篇文章是<<醉過方知酒濃>>,難道寫哀傷的心情,真的比我寫經濟類散文更易令人產生共鳴?文章刊後,多個前輩、朋友,以至編輯都來詢問我的心情,真教受寵若驚,不過這又證明著我的幸運,至少在失落的日子收到不少關心。說真的,其實我早已將自己脫離悲哀的時刻,一段又一段的呻吟句子,只是重覆地把最痛的感情放大,然後寫成,好騙騙稿費。

從來都覺得,愛情不苦,便不是愛情;沒有遺憾,便不算人生。短短數十年,能夠愛過也算獲得難忘的經歷,我是壓根兒希望所愛過的人都能獲得幸福,那管這幸福是否我所帶來。即使不能成為情侶,也想成為無所不談的知己,因為她曾貼近過我的生活,了解我的苦處,有個吐苦水的對象,實已難得。我一直這樣的想,但往往致電的時候,卻變得曖昧且不自然,越是表明心跡解決誤會,越是造就一次又一次的誤會,只有時間,方能沖淡曖昧,回復平淡。

如果問我對她是否還存在愛意,答案是肯定的,但理性告知結果,所以只要她覺得自然快樂,我是絕對可以放下執著。大學時期,很愛看Flash動畫<<摘星>>,一套短短五集的愛情悲劇故事,男主角對女主角多次無私的付出,而女主角要到婚前(嫁給他人)方才知道,自己給一個男人深深的愛過,是無比幸福;而最終沒有和這個男人一起,會不會是一生中最大的遺憾?

有情人不能成眷屬的故事,帶給讀者永恆的無奈,似乎為此,原著吳若權在最後又製作出第六集<<愛過流星>>,為這段悲劇寫下比較寬容的續集作結尾,男主角在女主角婚後都能好好的生活,雖然仍是單身,但眼神已沒有那種悲哀,重遇女主角,都可以淡然的笑;而女主角也有好好的家庭;最難忘的,是男主角最後微笑著對舊愛的囑咐︰“要好好的生活啊!”

為所愛的人摘星,似是最傻最無知的事情,但誰又知道,這呆子的舉動,會是另一種幸福呢?妳是在我無盡夜晚所劃過的一顆流星,雖然捉不到、留不住,但至少在我眼前閃耀過,並閃鑠著深刻的印象…



“多年以後,某個路口,青春不再為我們停留
擦肩而過,你的笑依舊,而我也學著放手…”    <<摘星>>霍建華
小曦 2006-09-09 22:45:25

哈哈...我自欺欺人而已

靜兒 2006-09-06 09:18:30

嘻,,騙稿費好了,不要傷心太久,人生苦短,快樂便能心存真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