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2 00:47:34小曦

晨曦隨感︰鞋子

不經不覺,眼前這雙,早是我投身社會後的第三對皮鞋,黑色的鞋頭,磨損得像灰白色一樣,有點滄桑,就像我的面脥。

依然記得,童年事的我,跟很多同齡朋友不同,無論是走到樓下的雜貨店,還是到黑沙海灘游泳,我都不喜歡穿起拖鞋或涼鞋,總覺得它們沒怎麼能給我安全感,所以永遠穿著運動鞋,就這樣,我渡過一個裹足童年。

直至中學時代,迷上籃球的我,買下一對又一對的籃球鞋,而當時的價格並不比現在便宜,球鞋的款式、價錢、型號成為同輩間的比較對象,穿著一雙由籃球名宿代言的球鞋,彷彿連球技也提升數級。就這樣,我將購買球鞋的習慣延申到大學時光,這十年間,我又是一個裹足青年。

去年,因為工作的需要,不得不穿上皮鞋,日子漸久,開始習慣它帶來割腳的快感。說真的,穿著一雙全新皮鞋的感覺不太好受,實在不明白為什麼在小城裏,賭場的莊荷、保險公司的經紀、辦工室文員、公務員以至自由行旅客,都是皮鞋的絕對服從者。我分不清人們是真正喜歡還是受工作所限,彷彿一對名牌皮鞋便是身份的象徵,比當年的球鞋更甚。

或許,工作人員的外型比他們的內涵更重要,整潔的制服加上皮鞋就是對別人和自己的一種尊重。但是,自我所見,街上大部份的人,皮鞋穿是穿了,但舉止神態就不帶半點尊重,到了這個年頭,穿著皮鞋,還跟小孩子裹足的意義相同?

我們總不喜歡尋求事實的根源,所以,我依舊將皮鞋帶到石仔路裏,讓它留下皮屑、足跡,印下僅存的鞋子歲月。

鞋子這個名字,我的雙腿,早已大得穿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