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怎麼了?除了一再發生令人直呼離譜的判決外,現在就連立委的老婆被偷窺,嫌犯也是不起訴處分,以後也別再說立委有什麼特權了。
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的太太,去年10月到高醫看病時如廁,發現旁邊竟然有個男子站在隔壁偷看,嚇得她花容失色,隨即忙報警,警方知後也循線找到嫌犯,趙天麟妻子提出了妨害秘密告訴,但沒想到檢察官認定,嫌犯沒有利用「工具」,因而不起訴處分,讓趙天麟的妻子難以接受。
趙天麟妻子擁有亮麗外表,她每次出現都吸引眾人目光,但沒想到卻遇上偷窺男。
當時這名男子踩在馬桶上偷窺,嚇得趙天麟妻子趕緊報警,警方之後也循線找到嫌犯,因為不想再有人受害,趙天麟妻子提出妨害秘密告訴,但沒想到,年後收到判決書,檢方認定男子沒有使用工具,不構成偷窺罪名,採用對方所說的是恍惚走錯廁所,決定不起訴。。
對此,趙天麟妻子批評,對方被發現後立刻奪門而出,怎麼會是恍惚,根本是懲罰被害人。
趙天麟受訪時說,「我太太是感覺到說,這樣好像變成做錯事情的是她,也怕說其他男生比照辦理,就在廁所隨時等(偷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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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3315P14M1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的妻子丁雅婷,去年因為在高雄醫學院附屬醫院的女生廁所遭到偷窺,對偷窺色狼提出妨害秘密告訴,結果檢察官卻以偷窺者沒有設備和工具為由,做出不起訴處分,而且收到起訴書時,已經過了7天再議的期限,丁雅婷在臉書痛批他無法接受,趙天麟也為妻子抱不平。
去年初,陪著立委夫婿趙天麟,與兩個小孩一起到立法院報到走紅毯的丁雅婷,因為漂亮臉蛋與姣好身材,贏得最美麗的立委夫人封號,不過,去年底卻在醫院廁所發生被偷窺事件。
事情發生在去年10月,丁雅婷在高雄醫學院附設醫院看診後,使用醫院女廁,卻發現有色狼站在隔壁間的馬桶上偷窺,當場尖叫後,色狼隨即奪門而出,事後報警,透過監視器畫面,逮捕到這名穿著黃色T恤的偷窺狼,女廁牆壁還掛著牌子,強調定時偵測有無偷拍,請安心使用,看來格外諷刺,更讓丁雅婷氣憤的是,她依照警方建議,提出妨害秘密告訴。
開庭時,偷窺狼依舊辯稱是一時恍惚才進入女廁,承辦的高雄地檢署女檢察官,竟然採信,最後認定偷窺狼沒有利用工具或設備偷窺,依法只能做出不起訴處分,在農曆年前結案,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時,早已超過7日再議的期限。
偷窺者被縱放,趙天麟很無奈,妻子丁雅婷透過臉書表達不滿,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但這案子被懲罰的不是偷窺狼而是她自己,到底正義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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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看了這則新聞,覺得這是綠媒在幫綠委夫妻曬恩愛的新聞。好讓大家知道綠委他老婆有多美麗。
如果當事人沒被看到重要私密部位,而且沒有錄影下來,怎麼判妨礙秘密呢?檢察官給予不起訴,那有理啊;不然在任何地方被人家看到,或覺得別人在偷瞄自己,就要提告的話,法院豈不忙翻天,無睱去辦大案。
如果當事人在女廁被偷看到重要私密部位,那就應該起訴,因為會造成女人對上廁所產生恐懼感,在公共場所不敢上公廁,進而憋尿,再嚴重一點,發展成膀胱炎,到時候必須去看醫師,用健保卡,會花費健保醫療資源,我們醫護人員,看得越多,領得越少。到時健保局經費不夠,又要調漲健保費。那怎麼可以讓那偷窺犯逍遙法外呢?
以上就是老娘的演繹法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