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9日電)歐姓男子當兵時因傷住院,並性侵前往探視的女網友致懷孕產子。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前審認定,將歐男判刑3年6月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歐姓男子於民國97年間入伍服役,並在98年初,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就讀高職的17歲女網友。
歐男同年10月間因受傷在基隆的三軍總醫院正榮院區住院,他打電話要求住基隆的女網友前來探視遭拒後,又以他住院、隔天生日等理由再要求女網友探視,女網友應允。
判決書指出,女網友見到歐男後,認為與自己想像的差很多,多次想離去,但歐男卻將她的皮包壓在身體下,並利用2人搶皮包時,壓制女網友性侵得逞。
被害女子直到99年4月間發覺身體有異,由母親陪同至醫院檢查才得知已懷孕27週,產下一子後,報警處理。
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認定,審酌歐男利用被害人年輕識淺、善意至醫院探視時,為圖私慾而性侵女子,導致女子懷孕產子,對人生剛起步的被害女子影響至遠,造成的身心傷害至深,依對於女子以違反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罪,判刑3年6月確定。10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