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偶像
超級偶像
老媽過世大半年了,最近去整理老媽的遺物,在她的一本日記裡寫著民國93年x月x日,在紅樓請羅志祥簽名。
哇哩咧!
那一年老媽也六十好幾了,居然會請歌手簽名。
那一年羅志祥還不是很紅吧?
羅志祥現在已成了亞洲舞王了。在跨年晚會的表演確實很精采,讓人耳目一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qc-Se55c7A&feature=related
老媽還真有眼光。佩服佩服。
可惜羅志祥的簽名不知放在哪裡了。
長江後浪推前浪,江山代有賢人出,到了這個世紀,科技發展到雲端去了。
年輕人在用的i-phone, app....,老娘我完全不會。覺得自己像個科技文盲似的,跟不上時代的腳步。
過年期間在家看壹電視,看到超級偶像這個節目的校園海選,看年輕學子們在為夢想,鼓足勇氣,上台表演,接受失敗的打擊,心裡是佩服的。
壹電視,很方便,不想看的部分就用快轉功能略過。
我很快就看完第六屆的和第七屆的所有節目。
發現原來不只是學生,連許多做老師的都想改行做藝人。
蘇銘翔就是其中一位,台大法律碩士,做了六年公務人員,在補習班和真理大學教書,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s1OoAm9dVk
實在很爆笑。
後來去google 一下網路,超級偶像,發現有個Blog格主,寫觀後感,寫的超犀利的。
http://hada.pixnet.net/blog/category/1520005
批超級偶像「比當妓女還慘」 知名部落客挨告
NOWnews – 2012年4月15日 下午4:12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近年來,歌唱選秀節目越來越紅,還因此捧紅不少擁有好歌喉的素人們。不過,一名部落客「甲霸銀銀」日前卻在網路上毒舌批評《超級偶像》,讓節目製作公司憤而委託律師提告。
據《蘋果日報》報導,35歲的知名部落客「甲霸銀銀」去年(2011)在部落格上發表個人評論,以標題「超偶進棚錄影就要簽約6年?」的文章爆料,參賽者只要進棚就要簽約,還寫下「這比當妓女還慘」、「不要白嫖我!」等字眼,惹怒節目製作單位,因此憤而提告妨害名譽。
「甲霸銀銀」已於上(3)月底到案說明,並且解釋,該篇文章是依據網友們在台大PTT實業坊的爆料所做出的假設,非惡意傷害節目名譽。目前,他已經刪除文章,且緊急關閉部落格。
上星期有個建中帥哥,長得帥,能歌善舞,
眼睛好像安潔莉娜裘莉,
一出場,北一女的同學就花枝亂顫的尖叫。
但是因為他太草莓族了,遇到困難就不想繼續唱下去,
被黃國倫教訓了一頓,希望他遇到困難不要逃避,要勇敢克服。
沒想到這節目還有導正風氣的一幕,趕快叫女兒去youtube找來看。
總之,我現在每星期六晚上都會看超級偶像的校園海選,
看看哪一位將來會成為真正的超級偶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