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9 22:43:34Makuhan

骨折婦開刀死亡 長庚判賠450萬

骨折婦開刀死亡 長庚判賠450萬

台北市一名54歲陳姓婦人4年前因吊單槓不慎摔落,胸椎骨折,長庚醫院骨科醫師僅說要開刀,但沒告知風險,結果導致陳姓婦人手術後併發腦中風死亡,家屬怒告醫師並向長庚求償,高院認定醫師無法舉證有無告知手術有無風險,判決長庚須賠償450萬元。

王小姐語帶哽咽,氣憤難平,因為她怎麼也沒有想到,因為一場手術意外,讓她們一家人與母親從此天人永隔。

4年前,王小姐的媽媽,因在公園吊單槓不慎摔落,導致胸椎骨折,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救治,醫師當下判定立即開刀,急著要家屬簽下手術同意書,但手術風險隻字未提。

一場手術意外,讓年僅54歲的母親離開人世,王小姐一家人頓時陷入愁雲慘霧之中,她的父親更因此爆瘦20公斤,還得看精神科醫師,但最讓她們不能接受的是,醫院事後的態度。

一張張母親與孫子及家人的和樂照片,如今已成回憶,王小姐一家人為了對抗白色巨塔,不斷奔走法院,最後高院一審以長庚無法舉證有無告知手術風險為由,判決醫院須賠償450萬,長庚不願出面回應,表示等到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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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版的手術同意書,

上面都有寫手術一定有風險。

就連我不是醫護人員,

想起林志玲的一波三折,肋骨骨折。

人家還不是趕緊包機回來開刀?

胸椎骨折,如果是開放性骨折,

想必會插到內部器官,若不開刀一定會死,

就是因為病人狀況緊急,

何況醫生和病人無冤無仇,

才本著其愛心和專業為病人手術。

不然,請法官舉證:

長庚醫師確實給病人簽同意書時沒有告知手術風險,

這樣的判決才能令人心服。

否則以後學生考試沒答對的話,

要求老師要舉證他上課有教過或有講過。

因為老師根本無法證明他上課有教過或有講過。

應該可以要求老師不能扣分,

對吧?

醫好是應該,只要有後遺症,就獅子大開口。

從最近一些醫療糾紛的判決看來,

台灣的法官只會慷他人之慨,

以為反正醫院或醫師有錢嘛!

賠幾百萬也無所謂吧?

殊不知醫院或醫師在健保血汗工廠工作,

過勞死時有所聞,還動不動就被告,

賺一輩子的存的錢,

可能沒一次判決賠的多。

奉勸聰明的學子們,同樣的聰明智慧,

做什麼都有出息,

千金難買早知道。

不要去做醫師,否則你一定會後悔莫及。

到時別說老娘沒告知您當醫師的風險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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