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2 08:52:37Makuhan
保證娶處女
口頭保證娶處女 婚仲挨告不起訴
更新日期:
2011/02/22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一句「保證娶到處女!」的口頭承諾,姻婚介輔導協會吃上詐欺、背信官司,但高雄地檢署認為,「保證處女」違反公序良俗,雙方因此訂立的契約自始無效,因此全案不起訴!
高雄市40餘歲未婚的林姓男子,透過台灣外籍聯姻婚介輔導協會找尋另一半,該協會曾「口頭」向他保證,可介紹具有高中學歷的處女與他結婚,林某因而繳交新台幣26萬1600多元,並簽下婚姻媒合契約。
違反公序良俗 無效
98年12月26日,林某到中國廣西桂林參加聯誼,結識趙姓女子,雙方於當地結婚,事後才發現趙女已非完璧,且曾墮胎,憤而控告該協會理事長朱清正,與總幹事兼出納王莉涉嫌詐欺、背信。
全案經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為該協會口頭上雖曾保證娶到的是處女,但雄檢認為,保證處女違反公序良俗,契約自始無效,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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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南台灣人不是最愛台灣嗎?
難道是高雄市沒處女了嗎?
高雄市40餘歲未婚的林姓男子,
居然跑去娶大陸女子,
不知道大陸山寨版很多嗎?
娶到大陸山寨版處女,
這算不算【活的黑心商品】?
現在花錢又敗訴,要怎麼辦呢?
應該去找陳菊幫忙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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