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下屬「垃圾、混飯吃」
罵下屬「垃圾、混飯吃」
雇主判賠247萬
2010/05/18 12:12張哲偉
在職場上,老闆或主管罵下屬員工,用字遣詞,可要注意了,台中這個判例,雇主付出的代價可不小!裕毛屋連鎖超市的總經理謝明達,去年開會的時候,爆粗口罵員工「垃圾、混飯吃」,被員工用錄音筆錄了下來,2名員工提告,現在法院二審認定,那樣的言詞,侮辱了員工人格,判公司要給付2名員工共247萬元。
這是裕毛屋超商,過去舉辦特賣會活動時,身為總經理的謝明達,現身會場的畫面。
這是網路上的超商宣傳照,謝明達,站在一群員工面前,手插進口袋裡,一臉自信,另外一張照片,謝明達竟然在翻垃圾桶,原來他自創一套「垃圾桶管理學」,每天親自檢查,各店的垃圾桶,監控有沒有減少成本浪費。
謝明達,55歲,曾經為了追求完美的服務品質,下跪要求員工改變,這回卻因為開會爆租口,被員工告。
裕毛屋總經理謝明達,是在去年開會時,罵員工「死木頭,你們這垃圾,只會混飯吃」,當下2員工用錄音筆錄下,內容轉錄到光碟,開庭時當証物,主張遭雇主重大污辱,請求資遣。
而二審法官認定,雇主言論已經污辱員工人格,判公司給付郭姓員工133萬、蔡姓員工114萬,共賠247萬。
2名告雇主的員工,一人在彰化、一人在台中縣潭子,雙雙避不見面,至於因為爆租口要付出2百多萬代價的謝明達,律師則關機不願回應;倒是這個判例,付出這麼高的金錢代價,或許可以讓其他雇主想想,下回要罵下屬,用字遣詞,可能得三思而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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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的老板似乎比較好當,因為跳樓的都是員工。
聽說某首富的公司已經有九個員工自殺了。
最近新聞報導說:華航徵空姐要求身高,因為違法勞工的就業歧視規定,
勞工局說要罰150萬。
難不成勞工局認為像白冰冰那樣的身高也可以當空姐?
該不會以後也不准要求體重吧?
因為不可歧視胖子啊。
若年齡也不可以限制呢?
老娘我也要去應徵空姐,敢不錄取我,就是違反就業歧視。
最近有僱主叫外勞吃豬肉也要被告。
萬一僱到只吃龍蝦的外勞,老板是不是一定要供他吃龍蝦?
否則就算虐待?
看來台灣的老板好像越來越難做了吧?
現代錄音筆很進步,小小一支,妙用無窮。
員工不好好工作,把老板惹毛而大發雷霆時,可以錄起來告老板。
所以當老板的人要多讀點書,修養要好一點,
要罵下屬,用字遣詞,得三思而後行。
罵人才能不帶髒字,免得被告。
老板其實也可以到處裝監視錄影機,或錄音設備來反制。
要是發現有員工私下聊天在批評老板,或在偷懶,
有證據在手,就把他開除吧。
只是勞僱關係搞到這步田地,真是太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