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7 01:44:59chs

新縱囚論

圖片是革命時期浪漫的周恩來

歐陽修曾寫過一篇「縱囚論」,是針對唐太宗將三百多罪犯放走,相約時間回來受刑的一篇千古論文,結論是「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爾。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而這陣子台灣總統特赦,應該很明顯是逆情以干譽,但今天我不是要討論縱囚事件,從先前蘇建和三人晴天霹靂地又被判為死刑,十六年來無數反覆的審判過程,身為人的我們,搔首窮盡一切都無法確定提出證據:證明這三人就是兇手!但這判決卻明白突顯台灣司法令人擔憂的一面,我們應當毫不猶豫追求更先進文明的司法審判概念,而不是停留在殺人償命的古老觀念。同時應該注重法律,只要無法證明有罪,縱有再大的罪嫌也應以無罪推斷。

同時是歐陽修所著紀念其父親的『瀧岡阡表』曾寫道:「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這是說明其父在審思死囚判決時,在帝制獨裁時候,猶有這樣的法律精神,為何今日民主進步至此的台灣,在沒有明確的證據情況下,捨棄包含對三人有利的不在場證明,及已伏法的王文孝的弟弟對於三人有利的證詞。歐陽修父親尚能「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而今日台灣的法官們,就有十足的把握,宣佈三個飽受折磨的年輕人死刑嗎?

轟動一時的美國球星辛普森殺妻案,現場有符合其血型的手套等證物,但最後仍然因為缺乏直接的謀殺現場證人,以及法庭上可能檢方捏造證據的疑慮下,辛普森獲判無罪,以此案觀之更何況蘇建和三人當初薄弱的自白、以及刑求疑慮下取得之背景。一點點的瑕疵都不能輕易將一個生命推向死刑,更何況是如此脆弱的證據來論斷三個年輕人。

說實話我無從得知三人是否有犯罪?但在此要表達的意思就是:如果無法提出明確的證據證明三人有罪,則三人應該獲得無罪釋放,遑論三人已經在鐵窗中耗盡十多年的青春!受害者更不能輕率認為將三人送往死亡,就此認為正義得到伸張,相信兩位受害者在天之靈亦不願意平白增添三條冤魂!只有公平合理的審判才能真正撫慰受害者!求其生猶失之死,這是三條年輕的生命呀!即便證據收集過程的微小瑕疵,都應該視為重新審視本案的重要過程,唯有如此,台灣司法才能邁開更文明的腳步。

而最後個人要提出全新的觀點,很多人認為受刑人出獄後只會造成社會治安敗壞,但我想只要在獄中好好針對受刑人不同個性、不同專長,施以專業訓練,可以培訓出更好的人力素質,同時輔以心理及經濟就業上的專業協助,相信受刑人在正常被接納的情況下,不但可以消弭社會犯罪問題,讓受刑人出獄後可以盡速謀得工作,也可以將其在獄中工作訓練的各種產品進行商品化,先進行各種市場販售實驗,所得收入作為改善受刑人的生活,減少國家公帑的開銷,同時也撥一部份金額給受害人,讓受刑人用自己體力來贖罪,並且習得一技之長,更同時解決就業、訓練、賠償等等問題。

因此在此要呼籲各位多支持法務部的這個「矯正機關自營產品展售商城」,網址為:http://www.shop.moj.gov.tw,相信您的一點點付出就可以讓更多受刑人感受社會溫暖敞開溫暖的懷抱,讓受刑人更快融入社會,而社會不再充滿仇恨及暴力,在此也向被襲擊身亡的台大副教授的太太致上最高的敬意,您選擇的寬恕,讓這社會少了更多仇恨、增添更多溫暖。
charles 2007-07-30 15:15:01

這樣的議題最終往往朝向受害者傷痛的彌補與對施害者的懲戒(且不論是否最終定罪)之間的對峙,猶如心裡學上常討論的道德上兩難的題目一樣,能看出一個好的解決方案的人少之又少。我想只能抱持樂觀的態度,不斷地在其中拉鋸出一個愈來愈好的共識,往後才有形成社會價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