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09 22:55:35喵啦

快過期的等待

研討會結束了,卻沒有立刻回到辦公室電腦前的位子:是的,我在等待。

這次的等待,卻有些情緒低落,因為我越來越無法確定,自己之前說過的等待,何時將會過期?

並沒有相關的規定或判例,為這種幾乎是等不到的狀況訂下保存期限,倒曾聽說過作為一種附帶條件,告訴自己逾期後會狠狠忘記的例子。

我沒有這種附帶條件再加上但書等等條款的龜毛狀況,說要等待也是自己心甘情願的;不過過於樂觀,倒是造成了我近來的心情不定:因為真的,開始覺得自己也無法確定,究竟能夠這樣地等下去、等多久了。

近四年的戀情,要用快要兩年的時間沖淡;那麼,一年又四個月的愛慕,該許多少時間去等待、又該用多少日昇月落去忘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