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9 13:19:46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5/04/11-【綜所稅-醫藥及生育費】護理之家之看護費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舉扣除?

105/04/11-【綜所稅-醫藥及生育費】護理之家之看護費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舉扣除?

家中年邁之雙親因患慢性疾病又行動不便,於104年度委託護理之家照護父母親生活起居,所支付之看護費於今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舉扣除?
納稅義務人申報受扶養親屬所支付護理之家生活照護費用,倘該護理之家或居家護理機構,為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其他合法醫療院、所,則該等護理之家或居家護理機構之醫療行為部分,可視為醫療院所醫療行為之延伸,可檢附該機構出具之收費收據(屬醫療行為收費部分之金額須分別標示)及醫師診斷證明書,列為醫藥及生育費列舉扣除。換言之,非屬醫療行為之生活照護費,則不得列報醫藥費列舉扣除額。

【 舉例說明】
甲君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40萬餘元,國稅局以其中支付予A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有關扶養親屬乙君之照護費、伙食費及洗衣費,合計32萬元,不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關於醫藥及生育費之規定,乃否准認列。甲君不服,復查主張其支付每月照護費及處置費有包含醫療行為之收費,請准予核認。案經A醫院說明一般護理活動,包含「日常生活護理費」及「照顧服務費」,該照護費即為處置費,並未包括醫療相關行為,如需開立醫囑或藥物處方則會協助門診看診,並另開立醫療收據,乙君入住期間並未有相關醫療行為之額外收費,國稅局乃駁回甲君復查申請,甲君不服續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均遭駁回在案而告確定。






搜尋Line ID:@pim2779g加入「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訊息不漏接
點選加入Line:http://line.me/ti/p/%40pim2779g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公司登記-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JFCPA
台中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設立公司-會計師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行號登記-營業登記-設籍課稅-會計師工廠登記-台中補習班立案-會計師特許證申辦-會計師記帳報稅-會計師帳務處理-會計師稅務申報-網拍課稅-網拍登記-會計師節稅規劃-公司節稅-營造業會計-營業稅-謍利事務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台中專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
稅務諮詢電話:(04)2317-7317/0982-920778、LINE ID:tax33333
事務所網址:
http://www.jf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