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 10:48:11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3/08/05-【執行業務所得】執行業務者對政黨捐贈相關規定

103/08/05-【執行業務所得】執行業務者對政黨捐贈相關規定

(一)執行業務者如以事務所名義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應取得收據或證明,以捐贈總額不超過執行業務所得總額10%為限,列為捐贈費用,但有關國防、勞軍之捐贈及對政府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

(二)執行業務者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依財政部94年7月7日台財稅字第09404543330號函釋,應以個人名義辦理其以事務所名義所為之捐贈,得由執行業務者依政治獻金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








offline_tw3.gif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公司登記-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JFCPA
會計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設立公司-會計師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行號登記-營業登記-設籍課稅-會計師工廠登記-台中補習班立案-會計師特許證申辦-會計師記帳報稅-會計師帳務處理-會計師稅務申報-會計師節稅規劃-公司節稅-營造業會計-營業稅-謍利事務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
諮詢電話:(04)2317-7317/0982-920778、LINE ID:tax33333
事務所網址:
http://www.jfcp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