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5 18:14:26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03/06/15-【公司登記】擔任董事、監察人、股東有何資格限制?
103/06/15-【公司登記】擔任董事、監察人、股東有何資格限制?
公司股東係具有法人或自然人身分,有限公司由1人以上股東所組成,其董事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中選任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人以上為發起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發起人,其董事、監察人之選任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依民法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即有行為能力之人,另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亦為有行為能力之人)。又董事、監察人之委任準用公司法第30條消極資格限制之規定。
※公司法第30條規定:
1、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五年者。
2、曾犯詐欺、背信、侵占罪經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3、曾服公務虧空公款,經判決確定,服刑期滿尚未逾二年者。
4、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
5、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
6、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者。
台中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公司登記-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JFCPA
會計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記帳士事務所-台中會計師事務所-台中會計事務所-台中記帳士事務所-會計師設立公司-會計師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行號登記-營業登記-設籍課稅-會計師工廠登記-台中補習班立案-會計師特許證申辦-會計師記帳報稅-會計師帳務處理-會計師稅務申報-會計師節稅規劃-公司節稅-營造業會計-營業稅-謍利事務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會計師免費稅務諮詢
諮詢電話:(04)2317-7317/0982-920778、LINE ID:tax33333
事務所網址:http://www.jfcpa.com.tw